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晋江法院设立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工作站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2-06-13 08:50
  

  晋江新闻网6月13日讯 为探索司法服务、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新机制,日前,晋江法院金井法庭在金井镇敬老院设立“法护松鹤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工作站”。

  晋江法院专职委员陈维山表示,晋江法院历来重视老年人的司法权益保障,持续推进该项工作。工作站设立并推行“三个一”工作机制,是法院司法护老、爱老工作的生动实践和品牌创新。

  “‘法护松鹤’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工作站的设立,是探索司法助力推动老龄工作的创新实践。”金井镇副镇长丁永汉表示,希望将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工作辐射到村级敬老院及各村基层组织,完善司法便老措施,为金井镇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发展旅居康养产业等银发经济保驾护航。

  据了解,晋江法院金井法庭创新打造“法护松鹤”,并推出“三个一”工作机制,即在一个养老机构设立“法护松鹤”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工作站,打造服务老年人康养场所;推出一套“法护松鹤”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服务好“走进来”的有司法需求的老年群体;成立一支“法护松鹤”志愿服务队,主动“走出去”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司法服务,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

  (记者 沈茜 通讯员 尤燕玲 刘娟)

标签:老年人权益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刘忠琴刘忠琴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