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产业财经 >>正文

晋江出台75项稳大盘稳增长措施!

www.ijjnews.com   晋江经济报公众号 晋江市发改局  2022-06-10 10:38
  

实行地方贡献增量奖补

最高一次性奖励500万

对接落实省级财政新设第七期100亿元

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

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加快完善多层次产业基金体系建设

连日来

晋江市委市政府

集中研究、抓紧完善、迅速出台

一揽子措施,一系列政策实施方案

形成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晋江市贯彻落实各级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全力稳大盘稳增长

实施方案的通知》

该方案的实施旨在帮助

晋江产业企业要在困难中发现机会

抓住机遇期和窗口期

共同携手筑牢发展大盘

稳定经济增长,激发社会活力

↓↓↓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晋江市贯彻落实各级

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全力稳大盘稳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晋江市贯彻落实各级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全力稳大盘稳增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晋江市贯彻落实各级

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全力稳大盘稳增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更加高效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各级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全力稳住经济大盘,保持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实现全年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落实财政税费政策

(一)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措施,将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大行业大型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时间由10月提前至6月。在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政策,摸排行业扩围后可退资源清册,强化政策宣传辅导,应退尽退、及时退付。加快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不折不扣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确保应退尽退、及时退付。优化办税服务,将年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主要办税事项100%全程网上办,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财政局、人行晋江市支行)

(二)落实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按照国家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及扩围要求,对特困行业企业、科技创新型困难中小微企业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社会保险费,明确困难企业申请条件,扩大享受范围,简化办理程序,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可缓缴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税务局)

(三)落实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600元提高至800元。(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晋江管理部)

(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推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及时分解下达具体用款单位,加快本级专项资金分配下达,提高助企纾困、扶贫惠民和重大项目等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一经下达即可支出。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专项结余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以及不足两年、且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用足用好专项债券资金。主动对接国家关于扩大专项债支持领域和使用范围的要求,滚动策划储备一批专项债券项目,争取更多债券资金支持。建立项目清单台账,实行“旬统计、月通报、季预警”机制,加快推进2022年已获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资金使用,确保6月中旬前发行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力争8月底基本使用完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

(六)加大公共采购倾斜支持力度。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将政府采购面向小微企业报价的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5%—20%。引导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支付中小企业不低于采购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到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七)支持企业对接国家级基金投资。鼓励企业对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进行融资,对获得国家级基金支持的,“一对一”专人指导申报落实上级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八)落实免征水利建设基金政策。落实省上关于免征相关行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免征工业、物流、餐饮、住宿、公路水路运输、旅游等六大行业2022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相关行业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九)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60%提高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其登记为企业类型的,按企业相关划型执行;未登记为企业类型的,按单位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

(十)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代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十一)降低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成本。全面落实“欠费不停供”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允许其在6个月内补缴水费、电费、燃气费,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推广“电e贷”“电e票”等电力金融服务,为客户“量身定做”金融产品,缓解企业用电压力。积极争取省、泉州调增天然气指标,降低工业企业用气成本。开展2022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城镇供水供电供气领域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落实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的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水利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新奥燃气公司、市场监管局、广电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电信分公司)

(十二)降低租金成本。落实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6个月租金政策,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通过适当减免或缓交租金等方式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三)降低招标成本。优化工程领域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

(十四)实行地方贡献增量奖补。对年度工业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的晋江市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实现年度增长目标前提下,以企业前三年地方经济贡献平均数为基数,给予年度新增地方经济贡献部分分档奖励。

二、用足用好金融信贷支持

(一)畅通银企对接渠道。开展 “百千万融资促进”活动,常态化举办政银企巡回对接、“百名行长走企业”、金融服务小分队等活动,畅通银企对接通道,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晋江市支行)

(二)积极争取信贷资源支持。落实央行关于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23条政策举措,积极落实对接省工信厅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专项政策、泉州市支持晋江的20亿元服务业专项纾困贷款政策等,稳步提高信贷总量。(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晋江市支行、银保监管组)

(三)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资金支持比例提高政策,按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支持。对接落实省级财政新设第七期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推动新一期纾困资金高效落地晋江。开展国担“信易贷”产品创新试点和推广应用,将担保费率由1%降至0.5%,引导银行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推广“电e贷”、天然气贷等能源贷,提升首贷、信用贷比重。拓展供应链金融,落实应收账款融资奖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推行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绿色发展、能源保供和科技创新的信贷投放。(责任单位:人行晋江市支行、银保监管组,市金融局、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晋融公司)

(四)加强对困难行业和困难人群的金融支持。落实中小微困难企业融资纾困系列优惠性政策,对餐饮业、零售业、公路、水路运输、航空运输、旅游业等受疫情影响行业小微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外贸企业、电商企业,新增授信按实际用信金额0.5个百分点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6个月。对参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的中小微企业,担保费和评估费各按贷款金额的0.5%予以补助。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方式,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责任单位:人行晋江市支行、银保监管组,市金融局、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

(五)加大农业渔业企业支持力度。加大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扶持力度,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银行贷款,按照实际支付银行利息总额的50%给予贷款贴息扶持,贴息率不高于银行同期LPR利率,同一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5万元;推广“福建省乡村振兴贷”,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白名单”管理,实现无抵押、纯信用融资。加大涉海涉渔企业支持力度,对接争取泉州海洋经济专项贷款额度,给予企业优惠贷款利率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金融局)

(六)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完善多层次产业基金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政府引导型基金链条。设立总规模50亿元产业发展母基金,通过设立专项子基金和市场化行业子基金方式翘动社会资本投资,重点投向优势主导产业高新化转型、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现代服务业专业化升级等领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局、晋融公司)

(七)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批量担保业务合作,重点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提供信贷支持,减少重复尽职调查,优化担保流程,提高担保效率,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针对“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自政策执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免征担保费用。(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晋江市支行、财政局、晋融公司)

(八)推动金融机构减少收费。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银行业机构将降准政策、再贷款再贴现、财政贷款贴息、存款利率下降效果等传导至贷款端,对企业各类手续费应免尽免,不得对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2022年末全市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2021年末水平再降低。(责任单位:人行晋江市支行、银保监管组)

(九)增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实施企业上市“精进行动”,强化要素、服务、金融服务保障,加快企业改制挂牌上市融资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新兴产业后备梯队,抢抓北交所机遇,尽早登陆北交所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试水期货交割仓库,提升企业品牌全国影响力。鼓励企业通过股权和债券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利用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和境外资本市场发债融资,鼓励探索碳中和债、储架债、乡村振兴专项债、科技创新债等创新产品。(责任单位:市金融局、财政局,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加强股权投资引导。持续引进培育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私募基金,做大做强“晋金私募汇”,力争打造省级基金集聚区。鼓励引导晋江市创投与股权投资协会和“晋金私募汇”基金集聚区,组织开展各类投融资路演活动,增强资本和企业投融资对接。(责任单位:市金融局、青阳街道、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十一)优化企业信用服务。引导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积极运用自身业务系统,或采取与政府部门、医院等单位对接等方式,排查受疫情影响的“四类群体”逾期征信记录,执行征信权益保障相关政策。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但未住院隔离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接入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已经报送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存在异议的,应主动与相关主体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责任单位:人行晋江市支行)

(十二)支持工业企业补办不动产权证。对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建设完工投用、因基建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办证、影响融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依据《晋江市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开辟办证通道,实行联合踏勘、联合审批,依法处罚后补办不动产权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三、全力深挖消费潜力

(一)挖掘商贸消费。持续开展“爱晋江、欢乐购”消费促进季、第6届晋江购物节,统筹发动商圈街区、楼市车市、家电家居、住宿餐饮、文体旅游等商贸企业让利促销。对在市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并上牌的用户给予每辆3000元或6000元购车补贴。落实乘用车购置税减半政策,进一步降低购车成本。举办第六届海峡两岸食品交易会,加强大型展会与文旅商贸消费互动,挖掘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局、住建局)

(二)发展文旅消费。开展旅游线上营销,在五店市传统街区、梧林传统村落、来旺闽南古早味传承基地等重点区域开展文化体育旅游节,推出一批精品线路、网红打卡点,促进旅游消费回暖。出台旅游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政策,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旅游资源开发、旅行社地接、旅游配套设施、宣传营销、人才队伍建设等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市文旅局、财政局)

(三)促进房地产消费。降低建设形象进度要求,将“建设形象进度达到五分之一及以上”调整为“建设形象进度达到±0.00以上”,提高商品房入市销售速度。调整预售规模要求,允许非住宅项目(包括车位)以栋为单位办理商品房预售,方便企业办理预售手续。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允许个人账户余额作为购房首付款,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自2022年5月9日至12月31日,新购买住房限售期限从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2年后即可转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晋江管理部)

(四)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落实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具体措施,以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加快中国鞋服产业大数据中心落地运营进度,争取引进落地工业互联网平台3家以上。推动本土平台优化系统配置、组织业务推介,在赋能产业数字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落地一批大型网络货运企业,提升本土网络货运企业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

四、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一)加强项目攻坚比拼。优化出台重点项目专班工作机制,实行“六个一”项目协调调度、服务保障机制,“一项目一专班”保障项目建设。开展“在建促进度、预备转在建、落地大比拼”活动,加快审批节奏、加强要素保障、强化协调调度,全力推动上半年新开工建设项目70个以上,二季度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52亿元。按季度开展征迁扫尾清零、开竣工等活动,打通一批项目堵点难点,推动一批项目如期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二)加大开放招商力度。梳理产业链招商项目库,精准锁定14个重点产业招商方向和目标企业。新设菲律宾、香港、澳门、重庆、安徽五个招商联络点,举办异地乡会商会招商推介活动,高质量组织好招商活动,推动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力争第二季度完成项目签约80个、计划总投资350亿元以上,全年签约项目220个、计划总投资13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晋江分园区办事处)

(三)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有效投资。贯彻落实国家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政策精神,以国有企业为主体有序盘活一批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重点推进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老旧厂房、老旧社区、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存量资产的盘活运营,力争全年盘活资产回笼资金150亿元以上。依托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有效利用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乡村振兴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提升融资资金运作的自主性与灵活度,提高直接融资渠道的发行规模,力争全年完成直接融资100亿元。(责任主体:市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项目资产主管部门、各国有企业)

(四)加快园区标准化建设。统筹提高园区规划指标,简化工业企业提容增效报建程序,支持企业盘活存量空间。鼓励优质工业企业入驻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对工业企业采取购置厂房方式入驻、入驻投产后达到产值增速要求的,按交易额计算一次性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贴息奖励;对采取租赁方式入驻、入驻后达到产值增速要求的,按照租金给予最高 50 万元补助,其中经认定的各级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企业,最高补助金额提升至100万元,具体扶持办法另行出台。加快集成电路小微工业园、绿色高端面料整理微工业园、华宝智能制造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推动陈埭等项目地块加快策划改造,2022年实施20个以上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新建或改造提升180万平方米的园区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小缺口、微改造”实施有机更新,推动“厂居混杂”老旧片区改造提升,打造一批老旧片区“微更新”改造示范工程。加快老旧小区供配电、消防、给排水、停车、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改造,推动5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力争年底完成4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启动10个老旧小区“大物业”管理试点,实行“运营、管理、服务”一体化专业管理,加快补齐物业管理短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水利局)

(六)促进房地产投资稳定增长。推动工程审批建设提速,允许房地产项目分期建设并鼓励基础建设先行,确保房地产企业拿地后4个月内动工建设。加快热销区域用地供应节奏,推动63个在建项目加快投资进度,推动房地产投资加快释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七)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加快完善交通主动脉,全力推进9个“聚城畅通”道路项目,确保12月底二重环湾快速路完工,东部快速通道及晋江南高速出口连接线延伸段完成主体工程,高铁福厦客专泉州南站重要对外疏解道路建成通车。加强“公铁海空”交通衔接,实施一批交通堵点畅通项目。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2022年开展农村公路养护专项项目30个,实施路面修复2万平方米以上,打造“美丽农村路”21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八)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能力,启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改造项目,推进灵源站、磁灶三站、东石二站等3个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加快收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完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城市照明整治,开展长兴路、池峰路、兴霞路LED路灯改造,加快推进阳光社区夜市照明项目,提升道路照明水平、城市夜市景观环境。(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九)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加快推进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工程前期进度,力争年底前启动溪边—龙湖段管道工程建设。持续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水利项目,推进晋江水源地(东山、溪边、草洪塘)初期雨水截流工程、虺湖水生态修复工程、陈埭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晋南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钞井溪一湖漏溪流域生态连绵带建设、海烟沟防洪排涝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水务集团)

(十)加快完善教育基础设施。整合提升中心城区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组团片区、人口密集区、新建楼盘密集区、优质学校密集区学校设施项目建设;扩大晋西辅城核心区教育资源供给,在安海、东石镇实施养正中学新旧校区、安海职业中专学校等16个新改扩建项目。加强晋南辅城滨海教育功能配套,持续配强金井-英林、龙湖-深沪双圈功能组团。全面推进“一主两辅”教育布局建设,积极推动121个教育项目,力争完工25个。(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一)加快补齐卫生服务短板。加快实施上海六院福建医院能力提升工程、第三医院扩建、市医院晋南分院二期综合楼(公共卫生中心)、新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迁建等工程建设,积极谋划推进上海六院福建和敏医院、市医院晋中分院、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第二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公共卫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完成年度投资5亿以上,形成更多实物量。(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十二)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优先建设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鼓励老旧小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新建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确保全年建设公共充电桩3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供电公司)

(十三)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全面调查城市地下管线现状,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明确入廊管线种类及要求。健全运管制度,研究出台管廊运营管理、入廊管线收费等机制,通过租赁或购买等方式取得综合管廊使用权,合理分摊综合管廊的建设、运营、维护费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

(十四)支持企业增资扩营。对工业用地符合规划、产业政策和安全要求、不改变土地用途,依法申请增加容积率的,支持变更规划条件,经批准后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2017年之前出让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均按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的7%计算的,支持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按总建筑面积的20%报建。允许符合独立分宗条件的司法拍卖所得用地单独计算规划指标、独立开发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

(十五)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存量资产盘活。(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

(十六)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建立全市重大项目融资需求征集对接机制,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统筹安排使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用林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用林,确保全年完成用地报批3000亩以上、用林报批300亩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晋江市支行、自然资源局、林业园林局)

五、全力稳住外资外贸

(一)加强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建立重点外贸企业管理服务名单,实施“一企一策”“一业一策”扶持。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省“商贸贷”“外贸贷”“纾困贷”等政策性优惠贷款,给予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出口退税融资等贴息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金融局)

(二)支持拓展外贸市场。鼓励企业通过外贸云展会、线下参展、“代参展”等方式找客户、抢订单,对参展企业给予一定补助。引进知名跨境电商专业机构设立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中心,举办产业带专场对接会,开展跨境电商运营技能培训,帮助企业拓展线上营销渠道。扩大与直播平台合作,探索设立晋江专区,策划主题直播活动,帮助企业抢占网上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贸促会,市委宣传部)

(三)畅通外贸物流通道。支持市场采购列入“白名单”的重点企业,实施全国通关一体化。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提质扩容,支持陆地港开通哥打基纳巴卢全货运包机、围头港开通东南亚新航线,引导企业通过中欧班列出口莫斯科,拓宽外贸物流通道。鼓励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协议,支持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外贸基地和中欧班列运营公司签订长期协议,降低外贸物流费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机场公司、太平洋港口公司、鞋纺城公司)

(四)加大出口信保支持力度。鼓励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推进“单一窗口+出口信保”统保业务,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出口信保补贴比例由10%提高到20%。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短期出口信保并降低费率,对外贸企业在新签或者续转时降低保险费率10%~15%。(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引导企业规避风险。开展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培训,鼓励企业积极运用汇率避险产品规避汇率风险,并按手续费给予一定比例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人行晋江市支行)

(六)促进外资稳定增长。严格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用好鼓励类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等优惠政策,鼓励外资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业、新材料、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布外商投资工作指引,便利外国投资者来晋投资。支持外资企业加快到资(不含投资房地产、金融领域项目),对在本市注册成立的、且外方当年实际到资不少于5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

(七)支持企业拓宽境内外发债融资渠道。鼓励具备条件的国企、民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境内外交易所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公司债券、中票、短融、超短融、熊猫债或REITs等融资工具,筹集低成本资金用于稳产增收、科技创新、管理提升、产城融合等,助力区域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局、发改局)

六、全力畅通产业链供应链

(一)建立“平急一体产业运行抗疫保供”机制。出台《平急一体、平战结合加强产业运行抗疫保供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平急一体产业运行抗疫保供机制,指导企业加强平时储备,加快创建一批“无疫工厂”“无疫园区”,确保战时行业生产不中断、大中型企业不停工、小微企业少停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满工达产。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监测机制,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苗头性问题预警管理、协调调度,保障企业稳定生产。及时总结推广“点对点”运输、不见面交接、绿色通道等经验做法,加快建设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加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服务保障,推动上下联动、区域互认,协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满工达产。强化属地政府责任,督促企业(单位)设立防疫专员并加强培训,指导企业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措施,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原则上不要求停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人社局、卫健局)

(三)确保交通物流畅通。优化车辆交通防疫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民用运输机场。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和货运车辆正常流动。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异地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员到晋江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视同本地居民纳入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卫健局、财政局)

(四)大力推进补链强链。围绕补齐产业链条、完善产业配套、推动产业创新,策划储备一批园区标准化、产业数字化变革、智能制造升级、绿色经济、海洋经济、体育经济、文旅经济等项目,力争全年策划储备产业项目200个以上。策划启动国际鞋艺小镇。(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文旅局、体育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五)鼓励供应链产能回归。支持纳税贡献达到一定标准的龙头企业通过改造低效用地、建设标准厂房,以商招商引进上下游供应链企业就近协作配套,推动晋江市域外上下游供应链企业产能回归。分行业策划举办若干场产能供需对接活动,帮助中小企业通过品牌授权以及OEM代工等渠道,拓展产品销售空间。鼓励龙头企业委托市内中小企业从事产成品贴牌代工,对当年度新增3家及以上注册地在晋江的代工企业,且当年度新增的代工企业每家实际发生代工产值2000万元及以上或代工费1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六)加快产业数字化变革。深化推进“数字经济三年行动”,筹备全省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现场会,鼓励龙头企业搭建与中小企业深度互联、共建共享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新增40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对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按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提供“互联网+”解决方案或服务产品的本地企业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转变财政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方式,对2023年度省级重点技改项目以外的晋江市级及以上重点技改项目,市财政给予1年期年化2%的技改项目融资贴息支持,2023年度原晋江市级技改补助方式不再执行,单家企业贴息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责任主体:市工信局、财政局)

(八)支持企业提升科创能力。对连续两年自主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经费增长额的12%,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对当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落实上级高企奖补的基础上,按照就高不重复,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每个项目实施完成后可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鼓励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对企业向非关联单位购买国内一类知识产权和境外发明专利技术在本市实施转化,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的6%,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九)支持提高物流保障能力。推进申报国家物流枢纽,积极争取国务院支持建设物流枢纽、产销冷链集配中心等政策。抓住兴泉铁路开通契机,加快晋江陆地港等货运枢纽建设,支持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申请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支持泉州晋江机场争取国家对困难航空企业的纾困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市、乡、村三级物流,优化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对班线客运车辆给予一次性补贴,按照省际、市际客运班车1000元/辆,县际、县内客运班车800元/辆的标准进行补助。2025年底前,巡游出租车报废后的更新投放时间不再限制。优化办事流程,建设网约车一体化平台,开辟网上便捷审核办理通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机场公司)

(十)加强用工服务保障。线上线下搭建零工市场,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专场招聘和平台调剂用工活动,促进本地劳动力充分就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一)加强产业工人技能培训。支持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基地运营建设,加大培训补贴力度,并对新增的基地项目给予启动建设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十二)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持续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深化“无实体证照”办事、“一业一码”改革,确保上半年新增市场主体超2万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十三)加强企业运行监测调度。深化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再落实活动,对全市2389家规上企业、1433家限上企业,全覆盖建立干部进企业挂钩联系制度,“一对一”为企业解难题。启动实施规上企业用电、用气情况定期监测机制,按旬梳理影响企业满产达产问题,“一企一策”帮助纾困解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

七、全力兜牢民生底线

(一)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持续做好“爱晋江•暖心行动”,为受疫情影响的低保、特困人员等对象发放300元购物券。做好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提标扩面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失业、重病重残等对象纳入保障范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6%,由每人每月775元调整为900元,分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自理由1182元调整为1366元、半护理由1440元调整为1660元、全护理由1698元调整为2150元;机构集中供养对象,原则上标准再提50%。采取“资金+物资+服务”等形式,持续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实行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鼓励群众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加职工医保,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和家庭共济账户支付核酸检测费用。开展“泉州信用医保”,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减轻参保人员就医经济负担。建立参保单位医保专员工作机制,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医保服务窗口,大力推进医保服务下沉,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泉州医保局晋江分局,市财政局、税务局)

(三)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对用房属自建、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给予每床补助1.2万元;对用房属租房〈租用期限5年以上〉、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给予每床补助0.6万元,分5年拨付)、床位运营补助(按照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计算,自理老年人每年每床2400元,半失能老年人每年每床3600元,失能老年人每年每床4800元,对于特困老年人每年每床再增加1200元)和星级评定运营补助(三星级养老机构每年补贴2万元,四星级养老机构每年补贴3万元,五星级养老机构每年补贴5万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

(四)优化提升职工服务。组织一线在职职工参加2022年晋江市级职工示范性疗休养活动。争取开办60个职工子女暑托班,帮助职工解决子女暑期管护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五)强化粮食生产保障。出台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加大对粮食作物特别是旱粮的补贴力度,对规模种植玉米、大豆给予补贴,7月底前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发放到户。落实化肥保供稳价调控措施,保障化肥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供销社)

(六)加强粮食收储管理。落实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成品粮代储企业和原粮等政策性粮油监督检查,确保2700吨代储成品粮和8.5万吨储备原粮保质保量。持续抓好粮食巡察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局)

(七)强化能源安全保障。加快110kV工程建设,确保全年新增变电容量78.2万千伏安。推动晋江热电扩建工程开工建设。稳妥推进一批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积极争取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供电公司、新奥燃气公司)

(八)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落实物资保障“平战结合”工作方案,做好疫情防控的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引导重点商贸企业扩大储备,加强民生商品供应保障。引导社区电商企业扩大优化社区生鲜配送点布局,提升重要民生商品的供应水平和供应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九)统筹发展和安全。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建立“三张清单”制度,实行“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动态监管,争取年底前完成16962家企事业单位标准化创建目标任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安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保市场主体以保就业保民生,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全面顶格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进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确保各项政策应落尽落、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充分发挥政策综合效应。要加强一线协调服务、协同推进落实,点对点、面对面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全力帮扶企业稳健发展。要把工作任务、政策措施项目化、清单化,用项目落地确保实现政策落地。方案中的助企纾困政策,如与国家、省、泉州市有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如与我市前期已出台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记者:柯国笠
内容来源:晋江市发改局
标签:稳大盘|稳增长
稿源: 晋江经济报公众号 晋江市发改局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