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减证便民 一援到底 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行“经济困难承诺制”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2-06-02 09:20
  

  晋江新闻网6月2日讯  日前,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家住磁灶镇的65岁老人唐某办理了一起适用“经济困难承诺制”的交通事故案件,为他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制”的适用,免去了其来回奔波开具经济困难证明的烦恼。

  此前,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的经济困难证明,难免出现让群众多跑路、办事难、费时费力的问题。

  今年初以来,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推行“经济困难承诺制”,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群众可免开经济困难证明,只需书面承诺其经济困难状况,并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该制度的推行大大节省法律援助申请的时间,让群众少跑路,提高援助服务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制’,可以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减证便民 一援到底’,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表示,自“经济困难承诺制”推行以来,全市共有95位群众通过签署经济困难状况承诺书申请了法律援助,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更加省时省心,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直以来,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深化“法援惠民生建设”,认真落实“经济困难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多元化服务模式等便民利民措施,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纠纷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持续做到“应援尽援”,全面加大弱势全体服务力度,增强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记者 沈茜 通讯员 苏俊凉)

标签:法律援助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刘忠琴刘忠琴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