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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发布重要通知!事关就医!

www.ijjnews.com   晋江经济报  2022-03-28 18:16
  

记者获悉,

晋江市防控办发布关于

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的通知

从而进一步解决疫情期间

群众就医问题,

引导群众有序安全就医,

减少交叉风险,

保障医疗安全,

提高全市院前急救运行效率。

一、急危重症患者

直接拨打120救护车转到就近的有设置急诊科的医疗机构就诊。

二、有疫情的村、社区(以下简称重点村)

①血液透析患者。指定到磁灶中心卫生院就诊,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其他血透机构作为定点透析机构;

②其他确有需要到院就诊的患者。指定到市医院就诊,孕产妇、化疗等患者需提前向市医院服务中心预约(服务电话:85812320,服务时间:上午8点-晚上10点);

③重点村患者就医出行。经医疗服务队初诊和巡诊专家组复诊后,报120派救护车转到市医院,就诊结束后,确认核酸检测为阴性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社区)派车接回原居住点继续闭环管控。

三、提供就医便民出行服务

1.因就医需外出的人员,须经村(社区)防控办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的要求。各镇街要主动向辖区群众公布就医便民出行服务热线(见附件1),要结合本地人口基数,10万人口以下配备便民就医服务车不少2部,10万-20万不少于3部,20万以上不少于4部,免费为群众就医提供出行保障,服务车辆驾驶舱与乘客舱相对隔断,落实每日早晚各1次以及每次执行转运任务后规范车辆消杀。

2.各镇(街道)要立即通知到所辖村(社区)为辖区内确有就医需求的群众提供就医证明(模板见附件2),证明中应包含就医路线(就医路线不得跨县、市、区)及陪护人员(不超过1人),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经村(社区)干部签字并标注联系电话后盖章生效。非就医需求违规开具就医证明的,按照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3.各镇(街道)设置的交通卡口,要为有提供就医证明的便民就医服务车放行,并做好通行车辆和人员登记,确保就医人员、就医路线与证明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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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疫情防控|就医
稿源: 晋江经济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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