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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增至84个 晋江疾控发布健康提醒

www.ijjnews.com   晋江市疾控中心  2021-12-16 21:53
  

  12月1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9例(浙江56例,其中绍兴市48例、宁波市5例、杭州市3例;广东6例,均在东莞市;陕西4例,均在西安市;内蒙古2例,均在呼伦贝尔市;安徽1例,在宿州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广东广州市)。

  12月15日,经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省外来宿州一名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12月15日起,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大营新村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12月16日起,东莞市大朗镇长富社区碧桂园首座3栋、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沙井街76-80号、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金丽路五巷20号、东莞市大朗镇蔡边村九墩区112号、东莞市大朗镇长塘社区第一工业区一街92-146号、东莞市大朗镇长塘社区三区一路197-199号君安雅居、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社区怡安路63号怡安时尚公寓、东莞市大朗镇水平村红荔西区金宝公寓、西安市经开区长大南路356号长安大学渭水校区住宅小区10号楼3单元、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23号九锦台小区12号楼2单元、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街道长安中路33号长安大学长安路住宅区3区10号楼1单元、西安市碑林区张家村街道融信社区大学东路80号民房、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朱雀大街南段10号紫郡长安北区F5栋2单元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截至12月16日20时,全国现有高风险地区12个(内蒙古7个、浙江5个);中风险地区72个(黑龙江25个、上海1个、内蒙古4个、广东8个、安徽1个、浙江25个、陕西8个)。

  近期,我国黑龙江、上海、内蒙古、广州、浙江等地陆续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全国多地发现关联病例,新型变异毒株奥密克戎,已波及全球超过70个国家和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晋江市疾控中心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健康提醒:

  一、请11月20日(含)以来有广州市旅居史,12月4日乘坐过CZ3226航班(西安至深圳),12月6日乘坐过高铁G590(绍兴东-宜兴),12月11日乘坐过CA1837航班(上海至广州),12月11日乘坐过G1866(宁波至郑州东)的入(返)晋人员,第一时间落实“双报告”,配合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14天自我健康监测和自我健康监测完毕后做1次核酸检测。

  二、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入(返)晋人员,第一时间落实“双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按照要求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其他非中、高风险区域的,由社区(村居)督促其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入(返)晋人员新冠疫情管控要点详见附表。广大群众如有需要可拨打市疾控中心咨询热线(85673736)或市民服务热线12345。

  三、非必须不出境,非必要不出省。请广大民众近期不前往境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和有报告本土感染者的地区,最大限度减少出省活动,暂停到涉疫地区的跨省旅游。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以及所在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用餐使用公勺公筷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减少聚集性活动,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购物时推荐自助购物结算、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举措,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公共物品。购物后应及时洗手,洗手前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五、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在晋江市工作生活、年满3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的人员应“应种尽种”(其中3-17周岁人群需由监护人陪同),于12月20日前接种第二剂新冠疫苗。12-59岁人群尚未接种二剂次疫苗的,请提前通过线上预约或属地镇街线下预约接种,凭预约码(预约票)进场,无预约人员请勿前往接种点现场。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重点人群,须根据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安排接种第三剂新冠疫苗,其他人员可按照知情自愿原则接种第三剂新冠疫苗。 

  六、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主动告知14天内旅行史和与中、高风险地区、入境人员接触史,冷链物流工作经历或人员接触史,是否接触过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病例;同时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晋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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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疫情防控|健康提醒
稿源: 晋江市疾控中心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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