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泉州首起买卖中华鲎案宣判被告人获刑八个月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21-12-02 10:36
  

  近日,被告人王某因买卖中华鲎被石狮法院生态庭以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系泉州市首起买卖中华鲎被判处刑罚的案件。

  经查,王某在石狮经营一家海鲜店,并于今年4月陆续购买中华鲎20余只饲养在其经营的海鲜店水池中,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审理,石狮市人民法院认为,王某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鲎,其行为已经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决生效后,查获的中华鲎已由石狮公安局依法放生。

  相关链接

  中华鲎(学名:Tachypleus tridentatus):体长可达60厘米,体重3-5千克。生活在浅海沙质海底。主要是肉食性动物,取食环节动物和软体动物等,有时也取食海底藻类。中华鲎生长周期很长,需要近13年才能完成繁殖。鲎的血液因含有铜离子显示蓝色。中华鲎血液为蓝色。

  鲎是一种古老的生物,早在3亿多年前的泥盆纪就生活在地球上,始终保持其形态,堪称海洋里的远古遗民,它与三叶虫是同一个期纪的动物。在原始鱼类刚刚问世、恐龙尚未崛起之时,鲎就是距今3.95亿-3.45亿年前泥盆纪(一说2.25亿年前的二叠纪)繁盛的海洋居民了。虽经数亿年的沧桑之变,但该物种依然如故,变化甚微。因此有“生物活化石”之称。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李泳锋)

标签:野生动物|中华鲎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