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街镇动向 >>正文

勇救落水男孩 热心男子被确认“见义勇为”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1-11-15 09:03
  

  晋江新闻网11月15日讯  6岁小男孩罗某在晋江市安平桥公园玩耍时不慎落水,正在附近游玩的洪加欣闻讯迅速跳入水中将其救起。近日,记者从晋江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洪加欣勇救落水男孩的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今年43岁的洪加欣是南安市石井镇人。今年8月23日下午15时许,他正在安平桥公园附近游玩,听到有人大声呼喊有人落水,便赶紧跑了过去,只见一小男孩在水中挣扎着,身体正慢慢往下沉。洪加欣不顾自身不会游泳,来不及脱掉衣服,便跳入水中,并用右胳膊将其圈住,然后往岸边移动,最后在群众的帮助下,将男孩拉上岸。

  经了解,不慎掉入水中的男孩罗某,今年6岁,江西人,被救起后经检查身体正常。在得知洪加欣救人的行为后,晋江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启动见义勇为确认程序,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取证。经调查核实,认为洪加欣不顾个人安危、英勇救人的行为值得肯定与学习,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规定,决定将其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

  洪加欣表示,这份荣誉对他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鞭策,今后还会热心做好人好事。

  (记者 阙杨娜 通讯员 陈耀宗 朱运培)

标签:见义勇为|安平桥公园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刘忠琴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