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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27日泉州市暂停医保结算服务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21-10-16 12:07
  

  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获悉,为向全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泉州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于20日0时起停机,并限时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根据通知,10月20日0时开始关闭泉州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至10月27日6时起切换上线新平台,在此期间若因技术衔接等特殊原因,需延迟停机或开机的将另行通知。

  停机期间,医保信息系统暂停所有医保结算服务(包括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暂停所有医保经办服务(包括闽政通、泉服务、E点通、“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医保配套服务)。

  停机前对于在泉州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已办理入院的泉州参保人:已达到出院标准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于10月19日20时前通知参保人办理出院结算。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于10月19日20时冲销原入院登记信息,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

  康复、精神病等长期住院病人,应于10月19日20时前办理出院结算;还需继续治疗的,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

  停机期间,住院病人无法办理医保入院登记手续,可先按自费病人处理,待新平台上线后补办医保入院登记手续。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病种和普通门诊就诊、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参保人,由个人先行垫付医药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参保人(或代办人)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至定点医药机构补办医保结算。

  泉州市参保人在市外联网定点医院住院需要办理出院手续的,暂无法实时报销结算,由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后,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或居民身份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参保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东南早报记者_许奕梅)

标签:医保丨结算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卢珊珊卢珊珊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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