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幼小衔接!福建这份省级试点名单公布!
10月13日,福建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关于公布省级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校(园)名单的通知》 ,涉及10个县(市、区) 66所学校(幼儿园)。
福建省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校(园)名单
一、福建省幼小衔接实验区
福州市晋安区
厦门市湖里区
莆田市荔城区
三明市三元区
泉州市晋江市
漳州市长泰区
南平市浦城县
龙岩市新罗区
宁德市霞浦县
平潭综合实验区
二、福建省幼小衔接结对试点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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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推进幼小衔接改革实验助力双减落实见效
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文件精神,根据《福建省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省教育厅启动幼小衔接改革实验试点工作,遴选确认福州市晋安区等10个县(市、区)和福州实验小学等66所学校(幼儿园)为省级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校(园),旨在通过试点先行,积累经验,培育一批幼小科学衔接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园)把推进幼小科学衔接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中央“双减”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力推进改革试点,确保实验工作有实效、出成果、扩影响。
在强化管理方面,提出各地要调整完善工作试点方案,建立行政推动、教科研支持、小学和幼儿园实施、家长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改革试点,以点带面,引领和带动幼小衔接工作递进式区域化发展。在保障支持方面,明确各地要加大对幼小衔接实验区和试点校(园)的扶持,在经费投入、师资培训、专业支撑等方面给予倾斜,确保实验工作顺利实施。在跟踪指导方面,要求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专家组,加强过程跟踪和业务指导,及时帮助实验区和试点校(园)解决研究实践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培育优秀改革成果。同时,明确实验区与试点校(园)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奖励和退出机制。
省教育厅强调各实验区和试点校(园)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科学导向,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背儿童身心发展的行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识,营造家长支持配合开展幼小科学衔接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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