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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机构“招贤” 晋江市修订出台集聚技能人才若干措施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1-10-13 08:35
  

  晋江新闻网10月13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人社局获悉,晋江市修订出台了《晋江市集聚技能人才若干措施》,对企业、人力资源机构等引进技能人才实行奖励政策,以真金白银鼓励“招贤纳士”。

  记者了解到,《措施》明确指出,鼓励企业等用人单位通过各种渠道面向市外引进技能人才,鼓励企业与全国各类职业(技工)院校采取校企对接、订单式培养等形式引进技能人才。对于企业等用人单位成功引进技能人才(须在晋江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将按照中级工(四级)1000元/人、高级工(三级)1500元/人、技师(二级)2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此外,对人力资源机构的引才利好更加丰厚。人力资源机构若每年累计从市外成功引进超过50名中级工(四级)及以上技能人才(须在晋江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晋江市将一次性给予5万元引进费用补助(与企业引进技能人才不重复补助)。此外,人力资源机构带领10家及以上企业与全国各类职业(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对接等引进技能人才活动的,给予人力资源机构省内每场2000元、省外每场5000元的引才活动费用补助。

  (记者 李玲玲)

标签:人才|引进人才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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