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防控新冠疫情 晋江在行动 >> 晋江在行动 >>正文

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8家药品零售企业停业整顿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1-10-06 10:34
  

  晋江新闻网10月6日讯 日前,记者对晋江部分药店“四类药品”销售登记情况进行暗访,发现仍有一小部分药店未落实防控措施。对此,晋江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开展执法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

  9月26日晚,磁灶市场监管所针对本报暗访发现的福建省泉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晋江诚德分店未落实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实名登记等问题,连夜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予以停业整顿。

  9月27日上午,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带队,对晋江市泉宏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泉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灵源分店等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上述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较好,但也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问题,目前已移交辖区市场监管所办理。

  据了解,自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启动以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着力强化对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把好疫情防控关口,发挥疫情防控“第一哨点”作用。

  截至9月27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768家次,对38家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药品零售企业予以停业整顿,待整改到位验收合格后方能重新营业;对32家违反药品GSP管理规范的药品零售企业予以立案调查。

  晋江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药品零售企业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关口,务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和药械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疫情防控监管执法,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记者_沈茜)

标签:疫情防控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蔡明如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