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防控新冠疫情 晋江在行动 >> 疫情播报 >>正文

哈尔滨市一地升级为高风险 晋江疾控发布健康提醒

www.ijjnews.com   晋江市疾控中心  2021-09-25 21:26
  

哈尔滨市一地升级为高风险

晋江疾控发布健康提醒

9月24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厦门市1例、莆田市1例);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

自9月10日以来,福建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455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例。

9月25日起,哈尔滨市巴彦县兴隆镇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街道办事处全域调整为高风险地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荣府一品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截至9月25日15时,全国现有高风险地区3个(福建省莆田市1个、厦门市1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个);中风险地区34个(福建省莆田市16个、泉州市5个、厦门市11个、漳州市1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个)。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晋江市疾控中心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健康提醒:

一、封控区域居民要切实做到足不出户,不串门、不聚集;管控区域内人员只进不出,原则上实行“居家隔离”,落实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严格做好生活垃圾的管理。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要严格遵守健康管理规定,非必要不出行,一旦身体有任何不适状况(如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告知村(社区)工作人员。普通公众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封控区和管控区;做好日常自我健康管理,积极配合村(社区)组织的核酸检测工作。

二、请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入(返)晋人员,第一时间落实“双报告”,即向所在村(社区)或入住酒店报告,有工作单位的同步向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按照要求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其他非中、高风险区域的,由社区(村居)对其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入(返)晋人员新冠疫情管控要点详见附表。广大群众如有需要可拨打市疾控中心咨询热线(85673736)或市民服务热线12345。                                                    

                                   

三、国庆节临近,请广大市民动员居住在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地病例所在城市的亲朋好友就地过节。密切关注近期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等级调整情况和发布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近期,非必要不外出,尤其是不要前往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泉港区、安溪县,厦门市,漳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等涉疫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返回后,请及时向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并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减少走亲访友,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不串门、不集会,不组织、不参与博饼聚餐等活动。购物时推荐自助购物结算、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举措,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公共物品。购物后应及时洗手,洗手前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五、前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请配合做好“三码联查”(即查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标识)、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各居住小区一律实行亮码、验码通行,一旦发现非绿码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登记,由镇街防疫人员进行处置。

六、各企业须实行封闭管理,落实测温、亮码、扫码,从严管控进出企业人员;严禁举办员工博饼、集体聚餐等聚集活动。各企业应主动、全面摸排近14天有莆田、泉港区、厦门、漳州、安溪县、哈尔滨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员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加强员工健康监测管理,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到我市8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详询:12345)。

七、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在晋江市工作生活、年满12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的人员应“应种尽种”,如尚未接种疫苗请尽快预约登记,根据安排有序到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八、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主动告知14天内旅行史和与中高风险地区、入境人员接触史,冷链物流工作经历或人员接触史,是否接触过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病例;同时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九、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新闻媒体权威发布的疫情有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并积极向所在村(社区)报告从中高风险区域入(返)晋未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以及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低风险地区入(返)晋未报备的人员。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晋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9月25日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标签:疫情防控|健康提醒
稿源: 晋江市疾控中心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