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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店占道经营屡不整改 被要求写保证书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1-08-31 16:31
  

  晋江新闻网8月31日讯 “我保证不再占道经营了。”近日,晋江市罗山街道罗裳社区的一水果店,因多次违规摆摊被罗山综合执法队要求写保证书。

  昨日上午,罗山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在罗裳社区拥军路发现一家水果店又将水果摆放到店外的马路上招揽生意。“每次巡查都能发现这家水果店将水果摆到马路边,我们次次劝诫,对方屡次承诺不再占道经营,结果依旧不改。”执法人员在拍照取证后,决定按照《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水果店放置于店外的橘子、桃子等水果暂扣,并要求店家到综合执法队接受处理后,再归还水果。

  在店主前来处理时,执法人员对其讲明了“责任区三包”管理责任,要求其做到包秩序、包卫生、包设施,告诫其占道经营对城市管理造成的后果,同时要求店主写下“保证书”,承诺不再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最后,店主向执法人员表示,“我以后一定遵守规定。”

  近日,罗山街道以文明创建为重要抓手,加大力度、从严从细,继续加大辖区路段巡查、整治力度,对于影响市容市貌的乱摆摊行为,通过批评教育与执法相结合的手法进行清理,确保辖区市容市貌整洁有序,以此提升城市品质。

  (记者 曾舟萍 实习生 李怡)

标签:占道经营|罗山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刘忠琴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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