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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檐走壁乱接线 3家管线架设施工单位接受调查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1-08-18 08:56
  

  晋江新闻网8月18日讯 飞檐走壁,乱拉乱接……昨日,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和梅岭综合执法队联合对梅岭竹树下松竹路上通信管线架设不规范现象进行现场执法,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家通信营运商的管线架设施工单位接受调查。

  昨日,记者看到梅岭竹树下松竹路两旁的楼房外墙上,横七竖八地布满了通信线路,宛如巨大的“蜘蛛网”。执法人员介绍,这些楼房属于联建房,由于历史原因,当年并没有铺设通信专用管道,导致线路乱拉乱接的现象严重。为此,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和梅岭街道多次对其进行整治,设置了专用的通信管道,情况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近期,一些通信营运商管线架设施工单位,为了方便省事,随意牵拉线路。现场,有的线路甚至从一楼贴在外墙上,直接接到六七层高的用户家。

  上午10时,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和梅岭综合执法队通知了各管线架设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来到现场,对每一根不规范的线路进行测试,确定归属,最终发现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家通信营运商的管线架设施工单位均存在违规乱接行为。对此,执法人员现场对三家施工单位开具了行政指导意见书,随后,三家单位负责人来到了梅岭综合执法队接受了调查。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要求三家施工单位在三日内将不规范线路整改完毕,将根据调查结果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据介绍,《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明确,架空管线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上空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已设置的架空管线设施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逐步改造。废弃的架空管线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清除。

  第四十四条明确,在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上空新建架空管线设施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未及时清除废弃架空管线设施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清除;逾期未清除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记者 朱艳)

标签:城市管理局|梅岭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刘忠琴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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