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厦门:双语标志标识提升 9237个标识牌改好了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21-07-20 17:23
  

  双语标志标识提升 9237个标识牌改好了

  整改完成率65.2%,预计7月底将达96%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双语标志标识,提升厦门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形象,四月中旬,全市印发《厦门市市域范围内公共场所双语标志标识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方案》,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全市市域范围内公共场所双语标志标识进行规范提升,这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据了解,这次标识牌整改涉及道路交通、旅游、公共文化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体育场馆、教育、餐饮、住宿服务、邮政、通信等多领域。截至6月底,全市共摸底排查150808个各类双语标志标识牌,其中需要规范整改的14151个,现已整改完成9237个,整改完成率为65.2%,待整改的总数为4914个,其中7月底前还可完成4343个,届时整改总数将达13580个,整改完成率96%。

  连日来,记者先后走访成功大道、翔安大道、少儿图书馆、悦华酒店等地,了解整改情况。

  【交通标志标识】  统一从左往右写  适应阅读习惯

  18日上午,在翔安大道海翔立交出岛段,更新后的交通指示牌已经被悬挂在固定位置。据了解,过去一些旧版的交通指示牌在书写中文地名时是从上往下写,在这次提升过程中,规范了书写格式,统一从左往右写,以适应驾驶员的阅读习惯。此外,此次还规范了英文的书写格式。

  如在成功大道机场附近一块更新好的路牌上,记者看到,原先写着“Chenggong Av.”的字样,被替换成了“Chenggong Hwy”,海堤路的写法也由“Haidi Rd.”替换成了“Haidi Rd”。“这次更新中,几个明显的调整是以前旧的标示中,Rd这个词缩写后面是有带点的,这次调整就没有带点。”厦门市公路发展中心工程师苏春生告诉记者,此外,以前东西南北方向都是用对应的英文单词的首字母表示,现在则是改成了对应的英文单词。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路牌施工期间,为了避免影响车辆通行,施工单位在现场设置了“预警精灵”,车辆行驶到施工路段1公里范围内,就会在导航软件里收到预警信息,让驾驶员能提前避让或绕行,有效减少拥堵,提升了安全性。

  【文旅标志标识】  拼音改成英文  更加专业规范

  一些公共场所的标志标识也是此次提升的重要部分。

  19日上午,记者来到厦门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览楼大厅内的标识已经被改为了“Xiamen Children’s Library”。“以前我们是用拼音‘Xiamenshishaonianertongtushuguan’进行书写,这次改成了英文直译,更加专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阅览室内旧的“安静”“禁止吸烟”“小心地滑”“小心台阶”等英文标识已全部完成规范标识修改。

  在翔安区大嶝岛英雄三岛战地观光园,原先的“禁止攀爬”标识已经被替换。“以前英文写的是‘Prohibited to climb’,属于直译的写法,现在已经改成了‘No Climbing’这一标准写法。”工作人员介绍。在湖里悦华酒店游泳池区域,原先写有“Deep water area of 1.5M”(深水区1.5M)字样的指示牌也已经被替换成“Deep End 1.5 M”。

  【数据】

  交通标志标识

  从今年4月份起,按照先岛内后岛外的顺序,相关部门共排查交通标志标识2766面,确定1275面标志需要提升。目前,岛内56面标志已经全部提升完成,岛外1219面标志正在有序组织施工,预计7月底全部完成。

  文旅标志标识

  文旅部门针对各文旅场所组织摸排双语标志标识共计38266个(含岛外),需规范整改2643个,其中A级旅游景区(不含鼓浪屿)111个、博物馆类183个、文化馆和图书馆类1888个、演出场所46个、星级饭店415个,计划7月底前整改到位。

  【提醒】

  广大市民凡有发现不规范的双语标志标识,欢迎积极向市外办反映,联系电话2856083,邮箱chenqing0905#qq.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

  (记者 薛尧)

标签:双语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陈子汉刘忠琴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