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油烟无净化 梅岭罚款5000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1-07-15 11:31
晋江新闻网7月15日讯 近期,梅岭城管中队就对一起餐饮店未安装、未使用、未清洗油烟净化器的行为进行立案,并罚款5000元。
据悉,该餐饮店位于赤西社区泉安中路边,店内安放几张餐桌,都配备灶台及柴火,并在上方安装抽油烟机,但未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也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梅岭城管中队在了解情况后,依法对该餐饮店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店主尽快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记者 朱艳 通讯员 王莉莉)
标签:油烟净化|梅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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