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即日起至9月底 晋江“点题整治” 校外培训机构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1-07-12 08:58
  

  晋江新闻网7月12日讯  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晋江再出招。即日起至9月底,晋江市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开展“点题整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本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重点围绕证照登记、安全隐患、培训行为、广告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进行排查摸底,对无证有照、无证无照违法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经营者分类予以整治。

  其中,对无证有照具备办证条件的经营者,由教育局引导其办证;对无证有照但不具备办证条件的经营者,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营业;对无证无照但具备办证条件的经营者,由教育局引导其办证、市场监管局引导其办照;对无证无照且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者,则依规责令暂停相关经营活动,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查封、扣押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记者 蔡红亮)

标签:校外培训机构|整治|点题整治|中小学生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