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晋江市政协召开“进一步加强产教融合,精准服务企业发展”对口协商会议
晋江新闻网讯 6月24日下午,晋江市政协召开对口协商会议,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进一步加强产教融合,精准服务企业发展”议题开展协商。晋江市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高教办有关负责人,以及职校和企业代表参加,晋江市政协副主席叶荣宗出席会议。
会上,晋江市教育局、高教办通报晋江市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协商主题,立足晋江实际和人才供需现状,深入协商建言。
委员建言
建议,加强政府统筹发展的力度,把产教融合纳入发展规划,探索建立常规性、专业化产业调查机制,开展职校专业社会适应性评估。立足产业需求,精准设置学科专业及相关课程,为企业培养急需的技能人才;以税收减免或资金补贴等方式对企业给予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营造尊重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对适龄学生进行早期职业咨询和指导,引导有志于从事技能方向工作的学生确定学习培训和职业教育方向。加快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步伐,引进国外先进的职业技术类院校,独立或合作开办职业类院校,学习先进办学模式或办学标准。规划建设产教融合科技园区,集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创业孵化和社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深化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过程与行业企业生产过程的对接,实现产教一体、校企互动。搭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校企合作共建的校外实训基地,充分利用行业背景,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为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建设大型跨行业区域共享型公共实训基地,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构建高校、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的命运共同体,超前规划建设晋江职教城,提升大型区域共享型公共实训基地质效。推动职业教育改革,改变学校本位观念,提高服务企业意识,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加快体制机制创新,适应校企融合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部门意见
建议,紧扣经济发展需求,用好现有相关政策,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中职教育改革,深化产教融合的内涵和外延,探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产教融合“晋江模式”。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布局,区域内组建“1+1+X”办学联盟,创新运营模式,搭建产学研平台,促进学校与企业技术和管理衔接,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交流,鼓励学校举办中外合作办校项目。聚焦合作共赢点,以问题为导向、需求为牵引,推动校企合作共同体建设,实现产教融合长效运行。
学校建议
建议,建立多元化人才引进门槛和标准机制,开通职业院校教师引进“绿色通道”,鼓励开展校企合作引才,引进符合职业院校需求人才,有效解决师资引进问题,同时要完善职业教育教师编制管理,加强职教“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立足本地实际,对标全国一流标准,实行“五年一贯制”“3+2”的培养模式,组建职教联盟,成立行业指导协会,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定期评估校企合作办学教育质量,提高校企合作实效。优先支持本地职业教育学校发展,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提升专业水平和技术技能,强化学校服务企业能力。
企业建议
建议,出台产教融合惠企政策,减轻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成本支出,简化补助申报流程,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学生职业素养,不定期组织实习培训,引导学生建立职业生涯规划,做好"职业人"角色转换,促使学生适应职场,实现就业稳定和职业发展。鼓励师资互通、学生互通,支持企业高管工匠到学校授课,教师团队到企业科研,让学校为企业提供“新鲜血液”,企业为学校提供员工培训,实现产教的有效良性互动。完善推广“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为企业提供高效、高质、精准的技术技能人才,健全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学校与企业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互动发展。
叶荣宗强调,要高度重视产教融合教学合作工作,把发展和强化职业技术教育作为实现产教融合、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基础工作;强化政府服务保障作用,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扩大办学办校的规模和入学就学的总面;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配强职校领导班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坚持不断创新产教融合的方式方法,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走深走实,坚持以政府为主导、职校为主体,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校企活力。要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对接企业用工目标和需求,引导企业主动有序参与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共建实践基地,开展联合科研;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探索多元化的师资引进模式,及时进行技术评定、人才认定。
(晋江新闻网记者_蔡君仪 文图)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