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实验中学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晋江市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晋政办〔2021〕22号)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初招工作方案。
一
计划招生数
2021秋季新初一年招生总数预计为 700人。
二
招生对象
符合《晋江市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招生条件且属于实验中学服务区的2021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实验中学服务区:迎宾路以南、泉安中路以东、莲屿街以南所划区域(包括青阳街道莲屿、高霞、普照、洪宅垵、象山、陈村、晓升社区,梅岭街道梅庭、许厝、碧山社区户籍人口;在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青阳、梅岭街道直属单位户籍人口)。
三
报名时间及批次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至12日
■ (一)第一批次:
7月8日上午8:30—11:30(初定)
报名对象: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原住居民子女)。
报名审核材料:
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上半页带有公安局印章的户口簿首页,下半页学生本人户口信息所在页的复印件(合一张A4纸复印)。
■ (二)第二批次:
7月10日上午8:30—11:30(初定)
报名对象: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报名审核材料:
1、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上半页带有公安局印章的户口簿首页,下半页学生本人户口信息所在页的复印件(合一张A4纸复印);
2、父母(产权人)户口信息所在页(A4纸单独页);
3、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含《不动产权证书》、《房权证》、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有效购房证明材料;
4、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出生证明、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亲子鉴定);
5、实际居住材料: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入住相关图片)、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2021年3月份起至今的水电消费清单);
6、政策照顾对象学生按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学位不足时将实行分类招生,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 m2及以上的住宅业主子女→③60 m2以下的小户型住宅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
■ (三)第三批次:
7月12日上午8:30—11:30(初定)
报名对象:服务区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
报名审核材料:
1、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上半页带有公安局印章的户口簿首页,下半页学生本人户口信息所在页的复印件(合一张A4纸复印);
2、父母(产权人)户口信息所在页(A4纸单独页);
3、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含《不动产权证书》、《房权证》、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有效购房证明材料;
4、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出生证明、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亲子鉴定);
5、实际居住材料: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入住相关图片)、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2021年3月份起至今的水电消费清单);
6、“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提供证件:
①学生港澳台侨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家长户籍原件及复印件:上半页带有公安局印章的户口簿首页、下半页家长个人户口信息所在页(合一张A4纸复印);
③学生港澳台侨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购房户对象:参照上方第3及第5提供房产证明及实际入住相关材料。
特别说明:第三批次应在前两批次招收完毕尚有剩余学位时进行招生,当该类学生量大于学位数时,采取电脑派位办法招生。
四
外县(市、区)、外乡镇就读的
小学毕业生报名方法说明:
1、在外县(市、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已在本服务区内购房并已实际入住的小学毕业生请于6月25日前到“户籍”或“房籍”所在地教委(育)办报名。
2、在晋江市内外乡镇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已在本服务区内购房并已实际入住需要跨区域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家长在小学毕业时向所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房权证》、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有效购房证明材料,先由各小学验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后汇总到各镇(街道)教委(育)办,再由各镇(街道)教委(育)办连同外镇(街道)户籍学生一并汇总并通过教育局集中转送购房地教委(育)办。7月5日上午,双方教委(育)办在教育局初幼教科一次性集中转交。
五
招生说明:
1、由于校园容量有限,学位紧张,本年度招生录取依不同批次、不同类别学生的顺序招录,直至学位招满为止。学位不足时招录同一批次同一类别学生时,剩余学位采用报名电脑派位录取的办法,同类别学生公平享受平等的派位资格;
2、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签署日期应为2021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办妥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所有购房户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政策预告:从2022年秋季起,购房户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3、所有报名登记入学对象,在学校及相关单位对材料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造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学校有权取消入学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行负责;
4、错过规定报名截止时间且事先未向我校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5、本招生方案未尽事宜以《晋江市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晋江市实验中学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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