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晋江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021年晋江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中学、职校,各镇(街道)教委(育)办:
根据省、泉州市有关文件和2021年晋江市招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现就我市2021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招)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名额
(一)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公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2021年泉州市师范类五年制专科招生指标继续实行全市统招,具体招生学校、专业代码及计划数详见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具体招生办法和面试要求以泉州市相关文件为准。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结束后10天内完成,并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需在6月12日-18日填报提前批志愿,且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
(二)普通高中招生
10566名[4828(统招)+2550(定向)+682(自主招生)+100(国际班)+2406(民办)]
1.示范高中、一级达标中学
晋江本市:5260名[2188(统招)+2550(定向)+522(自主招生)]
晋江一中(代码:11901):800名[300(统招)+400(定向)+100(自主招生)]
养正中学(代码:11902):800名[300(统招)+400(定向)+100(自主招生)]
季延中学(代码:11904):800名[300(统招)+400(定向)+100(自主招生)]
侨声中学(代码:11908):700名[280(统招)+350(定向)+70(自主招生)]
南侨中学(代码:11905):550名[220(统招)+275(定向)+55(自主招生)]
毓英中学(代码:11906):600名[270(统招)+300(定向)+30(自主招生)]
英林中学(代码:11916):450名[202统招)+225(定向)+23(自主招生)]
晋江二中(代码:11934):400名[180(统招)+200(定向)+20(自主招生)]
紫帽片区晋江学校(代码:41969):160名[136(统招)+24(自主招生)预下达,待批准后实行]
2.养正中学国际班(代码:81902):100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晋江市养正中学与加拿大圣约翰学校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批复》[闽教合作[2011]146号],从2011年开始,该项目每年面向泉州市招收“中加高中课程实验班”(以下简称养正中学国际班)学生100名,学制三年,在晋江市养正中学上课,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晋江市养正中学高中毕业证书。国际班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
3.二级达标中学:2800名[2640(统招)+160(自主招生)]
平山中学(代码:21927):400名[ 380(统招) +20(自主招生)]。
磁灶中学(代码:21919):400名[ 380(统招) +20(自主招生)]
首峰中学(代码:21940):400名[ 380(统招) +20(自主招生)]。
内坑中学(代码:21914):400名[ 380(统招) +20(自主招生)]。
陈埭民族中学(代码:21911):400名[ 360(统招) +40(自主招生)]
永和中学(代码:21915):400名[ 380(统招) +20(自主招生)]
紫峰中学(代码:21947):400名[ 380(统招) +20(自主招生)]。
4.民办高中:2406名
子江中学(代码:41954):800名[ 700(统招) +100(自主招生)]。
中远学校(代码:41958):550名[ 468(统招) +82(自主招生)]。
荆丰中学(代码:41967):800名[ 700(统招) +100(自主招生)]。
拔萃双语学校(代码:41968):256名[ 218(统招) +38(自主招生)]。
(三)五年制高职非师范类招生
面向泉州市招生的学校、专业代码及计划数详见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
(四)中职学校招生
2.晋江市外各学校招生计划详见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
二、考试报名
(一)中考报名实行考生注册制,即考生登陆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填报个人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再通过考生号和验证码,进入系统设置个人登录密码,并进行报名和志愿填报操作。各校要严格按照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实行考生或家长个人注册,不得擅自代替考生操作。对于系统显示“无效的报名信息”而未能注册的考生,各学校要及时排查原因,帮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及时完成注册。
(二)回原籍报考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将以下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应届生提供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其中省外考生还需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就读证明;④在福建省参加2020 年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提供原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缴交到报名学校。考生资格审查由学校按市招生办要求统一组织进行,并将审查结果连同报名纸质材料一同报市招生资格审查小组复查。
(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费等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告》,从2020 年9月30日起废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费。
三、志愿填报
(一)时间、方式
中考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起止时间定于6月12日上午8时至18日下午18时,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考生可以在学校、家庭或其他地方登陆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二)普高志愿
1.晋江一中、养正中学、季延中学、侨声中学、南侨中学、毓英中学、英林中学、晋江二中等八所一级达标中学分统招、定向两类招生,考生可分别填报统招、定向两类志愿,每类志愿可填报四所学校。统招志愿和定向志愿可以不同。紫帽片区晋江学校参照一级达标高中切线录取,只设置统招志愿。
2.二级达标学校共有平山中学、磁灶中学、首峰中学、内坑中学、陈埭民族中学、永和中学、紫峰中学七所。考生可在二级达标中学栏填报,可填报四个统招志愿。
3.民办学校共有子江中学、中远学校、荆丰中学、晋江拔萃双语学校四所。考生可在民办高中栏填报。
(三)五年专和中职志愿
1.五年专志愿填报按泉州市文件执行。
2.中等职专志愿。第三批中职志愿栏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类别排列不分先后,录取时按考生志愿顺序投档。
四、文化考试
(一)2021年我市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与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文化课考试合为一次进行,于6月25日至6月27日举行。全市2021届初中毕业班学生都必须参加2021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2021年起,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中招录取采取“省级统考等级性考试九门科目成绩等级和等级性考试十门科目成绩计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定等级底线要求,根据文理兼顾、全面发展原则,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各科等级在中招录取中的使用方案。中招录取总分 800 分。
(二)初中毕业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六个科目考查工作按《晋江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21年初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毕业考查的通知》执行。
(三)考试的学科与成绩计算执行泉州市招生文件规定。等级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十门科目成绩计分方式分为卷面原始分数及折算分数两种方式。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满分各150分,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体育与健康科目按《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实施的考试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总分,满分40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分别按卷面成绩的90%、60%、50%、50%、30%、30%计入中招录取总分,满分分别为90分、60分、50分、50分、30分、30分。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十门学科考生成绩公布原始分和等级。学科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中招录取总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考生考试成绩可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或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查卷。
2020年初中二年级时参加考试的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计入该生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2021届初中毕业生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初中二年级学生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两个学科考试成绩将按A、B、C、D、E五个等级记载,并各按其学科卷面考试分数的30%计入明年中招录取总分。由于转学、复学或在外省中学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等原因,未能参加我市2020年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须报名参加2021年6月27日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因休学转入2019级、参加2022年中招录取的考生,若已参加我市2020年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也可选择其2020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计入2022年中招录取成绩。
往届生和外省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我市户籍地参加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须报名参加2021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十科等级性科目考试。
五、招生录取
(一)公办普高招生录取
1.统招生投档录取:一、二级达标中学的统招生按各级学校统招生数(扣除自主招生)的1:1.2比例划定各级入围控制分数线,从填报该批次志愿且投档分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参加省级统一考试九门学科等级(一级均应达到C级、二级均应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简称9C及以上、9D及以上)考生中,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投档分作为本批次入围控制线。考生中考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十门学科考试成绩(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合计后的总分,称投档分。
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省级统考等级性考试九门科目成绩等级和等级性考试十门科目成绩计分(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照中考总分高低顺序投档)分别投档到各校。
若因考生的志愿问题,造成录取学校统招生线上生源不足的,则根据不足数逐分降低控制线,最多降分录取两次,第一次降至投档分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第二次降至投档分线下15分以内(含15分)。再根据考生志愿(1、2、3、4志愿)逐一投档,在投档分最多降低15分后仍有余额的,由学校招收成绩在其降分后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未出档的考生。
2.定向生投档录取:定向生投档按八所一级达标中学各自的统招最低分数线分别降30分划定各校最低控制线(如果个别一级达标中学因学生志愿问题造成其入围最低控制线上统招生源不足,则降分录取,但定向生降分的起点统一规定为一级达标中学入围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按各初中校实有分配名额逐一投档。
如果出现个别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分配到个别初中校的名额无法完成,则该余额(定向生总计划数扣除已投档数)收回统一投档,即在全市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投档完成后,从全市未出档的定向第一志愿填报该校且分数在该校定向生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直至该校定向计划数完成。
如果出现个别初中校未能有至少一名考生通过统招或定向被我市任何一所一级达标中学录取时,将根据分数优先排名规则,对该初中校具备定向资格的成绩排名第一的定向生按照其志愿填报顺序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到尚有定向余额的一级达标学校,如超过一所学校存在此类情况,则按学校代码顺序逐一投档;如因为志愿问题造成该定向生的四个志愿学校均无定向余额,则将该生录取到定向余额剩余最多的一级达标中学。
如果还有一级达标中学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由市招生办统一公布该校补录最低控制线,由学校招收成绩在补录控制线上且未出档的考生,补足计划数。
3.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学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须达到24分以上(含24分)。
(二)养正中学国际班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
养正中学国际班今年面向泉州市招收100名。
2.招生办法
按照泉州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招生要求
养正中学国际班不得录取已出档的考生,已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录他校。
4.学籍管理
养正中学国际班所招学生名单单独造册、独立考核、国际班身份不变更,其学籍纳入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
(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
晋江市子江中学招生计划800名,泉州中远学校招生计划550名,晋江市荆丰中学招生计划800名,晋江市拔萃双语学校招生计划256名。
2.招生办法
实行部分计划自主招生与部分计划统一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民办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部分计划自主招生需制定具体的自主招生方案(内容包括自主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并经晋江市中招办审批同意后,向泉州市教育局中教科报批。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志愿时,考生需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栏中填报该校志愿。
3.招生程序
学校面向泉州市各县(市、区)招生的,学生在招生志愿表里相应位置填报志愿并由泉州市统一切线录取。面向泉州市统一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则转为面向本市的统一招生计划。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安排在“面向全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等普通高中”录取投档之前,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及其家长还须与学校签订《2021年晋江市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见附件2),于2021年7月7日前上传至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并同时将其纸质申报表报送晋江市中招办。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额将依序转为相应学校统招生批次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统一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则转为面向本市的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设定征求志愿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在7月25日左右,由泉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4.招生审批
民办学校录取审批时间按相应批次,由泉州市统一切线录取的,根据泉州市提供名单直接录取;面向晋江市统一切线录取的时间安排在二级达标高中切线投档后,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切线录取;征求志愿批次录取的,根据泉州市提供名单直接录取。
5.招生要求
招生学校不得录取已出档的考生,已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录他校。民办普通高中要依法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实施招生,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四)高中阶段招生顺序
第一阶段招生:“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公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第二阶段第一批招生:“面向泉州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录取。
第二阶段第二批招生:我市八所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定向生分别切线投档,紫帽片区晋江学校统招生切线投档。一级达标高中切线投档约在泉州市中考成绩库送达晋江市招生办两天后。一级达标高中切线投档后的三天内,为一级达标中学已投档考生报到时间。
第二阶段第三批招生:二级达标中学统招生切线投档。在一级达标中学切线后三天左右,二级达标中学统招生切线投档。二级达标中学已投档考生报到。
第二阶段第四批招生:“面向本县域(中心市区)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录取。
第三阶段招生:征求志愿批。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普通高中,设定征求志愿批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在7月25日左右。
第四阶段招生:五年制高职(非师范类)及中职学校开始正式切线投档招生。
第五阶段招生:在以上招生程序结束后,仍未出档的考生可与招生尚有余额的中职学校联系招生录取。
六、录取过程中的有关规定
(一)非泉州户籍考生回户籍地就读
非泉州户籍、欲回其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初三学生,须回户籍地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经其主管教育部门中招管理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后,方可回我市初中学籍所在地办理普通高中学籍接续手续;或者在泉州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中招,待被录取就读泉州普通高中学校后,再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二)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考生只能填报面向报名所在区域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凡选择填报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民办高中志愿的考生,考生及其家长须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慎重选择后方可填报,并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学生就读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普通班级。
(三)有关中考体育成绩
体育与健康科目中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的测试安排在4月上旬至5月中旬进行,根据《泉州市教育局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往届生须重新参加升学体育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体育与健康科目按《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实施的考试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总分,满分40分。
(四)有关定向生的规定
1.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比例:2021年一级达标中学总招生计划的50%名额直接分配到各个初中校(含公、民办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民办初中校)。
2.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报考对象: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具有初中校两年以上(含两年)正式学籍[即2019年9月30日前(以转学审批表市教育局审批日期为准)经过市教育局审批成为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且在本校实际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应届考生。回原籍考生、学籍手续不完整的学生及不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本校正式学籍的考生不能报考。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中小学生学籍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从2013年秋季起私自到外校借读的均为违规行为,此类学生不能享受定向政策。
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要对学生是否具备报考定向生的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并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和校长签名后,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于2021年6月1日前报送晋江市中招办备案。如果采取欺骗手段被一级达标高中定向录取,经举报查实的,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该考生只能参加下一级别学校录取。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2024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3学年实际就读。
3.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名额分配办法:以全市2021届在籍考生参加2020年初二会考到考数为基数,测算全市定向生的名额,后按各校当届在籍考生参加2020年初二会考到考数(如果初二会考本校学籍生到考数大于2018年市政府初招文件的招生计划数时则以计划数为准)为基数,测算名额分配到各初中校(含公办、民办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民办初中校)。一级达标完中可互相定向,允许一级达标中学初中毕业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定向学校,同时对实行小片区管理(含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的成员校分别给予适当倾斜定向生名额。
4.一级达标中学定向生录取政策要求:为了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有一定比例学生录取到优质普通高中,需保证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资格的考生,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省教育厅将把定向招生情况作为省级示范性建设高中和一级达标高中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并列分数的处理办法
切线投档时,若出现最后一名统招生中考十门学科成绩总分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五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语数英物史五科总分相同的则参照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采用综合素质评定“优”等级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如果中考成绩总分、语数英物史总分、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都相同的则一并招入。定向生并列分数的处理办法参照此条执行。
(六)加分照顾政策
1.普通高中的照顾政策。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该生十门学科录取总分的基础上,以加分照顾的形式参加投档录取,加分照顾不能累加,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分值20分。
(2)作战部队与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加分分值10分。
(3)其他现役军人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2021年加分分值5分,2022-2023年加分分值3分,2024-2025年加分分值2分,2026年起取消加分,调整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021年起获得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加分分值5分,获得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加分分值3分。此类学生由省、设区市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出具证明。
(5)少数民族考生。2021—2025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必须满足“三统一”,即在民族乡(泉州市台商区百崎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加分分值5分。2026年起,取消上述加分。此类学生须出具证明其民族属性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农村独生女和二女结扎户。2021年加分分值2分,2022年-2023年加分分值1分,2024年起取消。此类学生须出具所属县(市、区)卫健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7)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3分。按闽教学〔2020〕55号规定精神执行。此类学生须出具所属县(市、区)侨办、台港澳办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8)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泉州市第一层次人才子女2021年-2025年加分分值5分,2026年起取消;泉州市第二层次人才子女2021年-2025年加分分值2分,2026年起取消加分;泉州市第三层次人才子女2021年起取消加分。
2.各类加分照顾录取对象必须填写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制的《泉州市中考“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连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就读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应将照顾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招生注意录取花名册”的要求初审、造册、审核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市招考办。各学校要通知初中三年级各类加分照顾对象的法定监护人,保障“符合优待条件”学生的知情权,确保不漏一人。
(七)扣分处罚规定
1.凡是学籍名与户籍名不一致又无法出具公安部门证明的(同音不同字的可由学校出具证明)、学籍手续不完整的在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时,应在十门学科录取总分中扣除2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2.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往届生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应在录取总分中扣除2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2022年起,报考我市省二级达标高中将在录取总分中扣除1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3.凡是伪造报考手续(学历证明、照顾录取证明等)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当年报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部分学校违反招生及学籍管理规定情况的通报》(泉教中〔2015〕20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学生、学校、学籍没有三位一体和没有学籍的普通中学学生,不能评优评先;在中考中招中不能取得保送生、推荐生、定向生资格,不能参加提前自主招生;没有学籍的初中学生,省达标高中不予录取。
(八)高中阶段普职教育相衔接的规定
普高生修完两年普高学业因高中会考全科不及格不能获颁毕业证书的,可到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经考试、考评合格的发给职高毕业证书。中职学生修完一年学业,成绩合格的可发给结业证书;修完两年课程(含实习实践),通过考试、考评合格,可获颁职业高中毕业证书。
(九)关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按《晋江市教育局 晋江市招生办关于2021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自主招生实行自愿报名,公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须与被预录取的学生及其家长签订预录取确认书,如果学生中考成绩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要求,则予以正式录取确认,不再参加中招切线录取招生且不得报录其他学校,一经发现市教育局将不予转出全国电子学籍;如果学生中考成绩未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要求,则取消该生录取资格,该生按其志愿和成绩参加中招切线录取招生;每名学生只能与一所公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确认书。公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指标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名额转为相应学校统招生批次指标。
(十)关于放弃普高录取资格的规定
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含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允许根据个人意愿报读中职(含五年制高职)学校。
(十一)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按《晋江市教育局关于2021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实施意见》执行。2024年起,将按照《泉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从六个维度开展评价。
(十二)关于普高最低控制线
泉州市教育局根据全市初中三年级在校学生数1:0.65比例划定,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原始分(去除小数点,保留整数)作为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考生。鼓励初中毕业生理性选择,积极填报中职学校。
(十三)中职学校奖励、补助办法
各职业中专学校通过“减、免、缓、助、补、奖”等办法扶持、奖励困难家庭学生、优秀学生。特困家庭学生通过申请可同时获多项补助。
1.就读我市公办职业中专学校的全日制学生三年均免交学费。
2.家庭经济困难的一、二年级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两年4000元)补助。
3.针对晋江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晋江市关工委申请家庭困难补助。
4.特别优秀学生可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每人奖励6000元。
5.职业中专学校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均可考试升学就读高职或者本科院校。
七、招生工作纪律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中学、职校要成立应急工作小组,明确招生入学工作联系人和电话,并分别报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确保疫情防控和我市中考中招改革与招生入学工作的平稳有序、安全推进。
(二)规范招生入学。各中学、职校要增强依法、规范、阳光招生意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主流媒体,及时公开公布招生信息,要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切实加强相关招生政策的全面宣传和正确引导,加强诚信教育,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将应知、须知的中考招生及其改革政策告知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要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得到及时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
(三)落实招生政策。各学校要按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达标中学和民办高中自主招收的学生必须是“未出档的考生”,已投档的考生不得转投他校。自主招生的学校不得对已出档的考生作任何招生承诺。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擅自承诺重金奖励或减免入学收费,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普通高中,考生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时要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
(四)规范学籍管理。各普通高中要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得违规寄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为实际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接收未办理完整转学手续的学生。要认真落实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各校应及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
(五)强化监督问责。各中学、职校要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与学籍管理,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纪律。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对公办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民办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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