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刚刚!晋江市人口普查数据出炉!

www.ijjnews.com   晋江经济报 晋江市统计局  2021-05-28 18:45
  

最新消息

晋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布啦!

数据显示

晋江市常住人口为2061551

常住人口性别比为114.50

10年间

人口数量增长3.78%

性别比下降1.28

晋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晋江市统计局

晋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泉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泉政文〔2019〕85号)、《晋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晋江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晋政文〔2019〕17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一年多以来,我市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晋江市委、市政府和各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顺利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206155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986447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5104人,增长3.78%,年平均增长率为0.37%。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730998户,集体户67998户;家庭户人口为1856653人,集体户人口为20489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0.4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00438人,占53.38%;女性人口为961113人,占46.62%。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4.5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1.28。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77872人,占18.33%;15-59岁人口为1475380人,占71.57%;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8299人,占10.1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7899人,占6.6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5.6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5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8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52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697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354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9085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9155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580人上升为906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88人上升为1326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7463人下降为3836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9491人下降为28694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9.20年,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高0.62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658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2.67%降低为2.26%,下降了0.41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16151人,占68.6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45400人,占31.3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43324人,乡村人口减少16822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9.65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110721人,其中,流动人口为111072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38234人,增长3.56%。

标签:人口普查
稿源: 晋江经济报 晋江市统计局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