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晋江18家公益性社会组织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1-05-14 12:03
  

  晋江新闻网5月14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民政局获悉,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于日前公布《2020-2022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晋江市共有18家社会组织“上榜”。

  据了解,为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捐赠,助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近年来,晋江获得此项资格认定的社会组织数量呈现递增态势,由去年的10家增加到现在的18家。其中包括:晋江市慈善总会、安海慈善协会、东石镇慈善总会、紫帽镇慈善协会、慈善基金会、英林心公益慈善基金会、七匹狼慈善教育基金会、利郎慈善基金会、世晋青心连心慈善基金会、青阳庄紫祥慈善基金会、佛教慈善基金会、青阳教育发展基金会、罗山街道教育发展促进会、池店镇教育发展促进会、东石镇教育发展促进会、永和镇教育发展促进会、经济开发区教育发展促进会、南峰中学教育发展促进会等,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捐赠企业或个人向这18家社会组织的捐赠,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晋江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另一方面,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扣除限额为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0%。

  此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或个人为支持疫情防控所发生的捐赠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记者 许洋洋)

标签:公益性社会组织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