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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立案查处100起 晋江全城清剿“小广告”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1-04-17 09:04
  

  晋江新闻网4月17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本月初开始,晋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截至昨日,已有100起乱张贴小广告的当事人被处罚。

一名男子被责令清理张贴的小广告

  昨日,西园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双龙路上的电线杆上张贴着不少“疏通管道”的小广告。执法人员根据小广告上的联系电话,要求当事人王某前来接受调查。

  “最近生意不好,想通过这样方式,多揽点活。”王某接受调查时坦言,因为城市管理意识薄弱,他没想到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市容管理相关规定。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王某被处予500元罚款。

  类似乱张贴小广告的并非个例。记者走访晋江市区发现,在一些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巷道,张贴小广告屡见不鲜。这些小广告内容包括“开票”“办证刻章”“贷款”“开锁”等,成为城市治理的重点、难点,也成为文明城市建设的“顽疾”。

  针对“牛皮癣”小广告顽疾,西园城管中队负责人林双森认为,必须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置:一方面加大查处力度,结合罚款、停机和“体验式执法”等综合措施,让违法行为人“不敢贴”;另一方面,引导各社区在农贸市场、社区服务中心、主要村道两侧及戏台、篮球场等人员经常性聚集区域集中设置小广告信息张贴栏,让小广告发布有渠道。

  记者从晋江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从本月初开展小广告专项整治以来,截至昨日,全市已清理小广告67735张,并对100名当事人予以立案处罚,有效震慑了乱张贴行为。

  据了解,按照今年1月1日实施的《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树木、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和张贴、悬挂广告、宣传品。对违反者依据《条例》第45条规定,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乱贴乱涂乱画行为,将依照《条例》从重予以处罚,对涉及办假证、制假章和涉黄小广告的行为,将交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处罚法等予以查处。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林双森 吕飞林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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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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