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提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更应从“精神”方面保障义务教育教师的权益
□李华燕
开学在即,一则#教师平均工资低于公务员将问责当地#话题登上了微博热搜。2020年,全国所有县(市、区)均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以下简称“不低于”)的目标。但据反映,目前一些地方在考虑给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没考虑义务教育教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重要提醒,各地要切实防止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问题反复。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将实行挂牌督导,对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教师工资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均就教师工资水平作出规定,要求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也进一步作了强调。
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水平本是件好事,最后话题讨论却变成了两个行业之间的对立。有网友认为不应该强调教师的工资待遇一定要不低于甚至高于公务员,两种职业其实不具有可比性,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岗位,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压力强度都不一样,不同的人的工作能力强弱、资质才干、劳动贡献也不一样,收入水平自然也就不一样。
笔者在微博评论中也发现了两个问题,一是教育部提出的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老师,而非所有的老师,但是很多网友断章取义,直接等同于所有的老师;二是教育部提出的是平均工资,自然有高有低,网友们却在争论有的老师明明工资很低。
教育部出台这个规定自然是为了提升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的权益,只有义务教育教师的不缺失,才能保证“祖国花朵”的义务教育不缺失。当然有人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要减少教师编制数量,多聘请几个临时教师就行了。这自然是应对上级的办法之一,所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才需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督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导,并对落实不到位的领导进行追责问责。
我们羡慕老师们不仅有寒暑假、社会地位高,还能提高工资的同时,也应看到,现在的一线教师,工作量很大但是收入并不高,特别是偏远乡村教师群体和班主任更是如此。他们往往一人身兼多职,不仅要教学多个班级,而且教学考核任务重,甚至还有上级安排的各种培训、考察、接待及课外活动,可谓压力山大。
如果说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是从“物质”角度保护教师们的利益,那么,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门提出的《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考核的基础上自主分配,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帮扶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对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至退休且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尤其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促进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等提议的真正落地实施,才能从“精神”方面切实有效保障教师们的权益。
话题的讨论不应该变成岗位的对立,而是应借助这个话题,让我们思考更多问题。每种职业都值得我们尊敬,每个劳动者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价值贡献希望都能和得到的薪资收入对等和匹配。而提升老师们的薪资待遇,帮助他们减少负担,有更多精力专注于教育教学,给予他们更多职场成长、上升发展、深造提升的机会,才能打造出更加优秀的教师队伍以及教出更加出类拔萃的学生,最后才能有效促进教育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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