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晋江女警回家路上“捡”到走失萌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1-02-27 12:03
  

  晋江新闻网2月27日讯  2月24日下午6时许,晋江市公安局女警赵梅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现一名走失的7岁小女孩。在一时未找到其家长的情况下,民警将小女孩带到青阳派出所后,青阳派出所立即启动“寻人模式”,很快小女孩爸妈便来到派出所接回了小女孩。

  据悉,赵警官下班途中经过晋江宝龙广场,当看到一群人围着不知在看什么“热闹”时,赵警官停下了脚步前去了解情况。原来在人群正中央的是一名萌娃,泪眼婆娑。出于职业的敏感性,赵警官判断小女孩与家人走散了。她上前尝试与孩子进行交流,交流过程中小朋友因为年纪太小有些胆怯,也说不清楚自己来的方向和父母的姓名,未能在小女孩那里得到有效消息。赵警官无奈只好先安抚好小女孩的情绪,然后向周边群众询问情况,但大家都不认识这位小女孩。在群众那边也没有得到有用的信息,赵警官便抱着小女孩在宝龙广场附近住宅寻找父母,但仍旧找不到。

  四处找寻无果,赵警官将小女孩带到青阳所。青阳所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寻找。7时许,青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女儿走失了,经了解,该对父母提供的体貌特征与赵警官带到所里的小女孩一致,便通知该对父母到所里进一步核实。

  报警的父母见到萌娃时,激动得流下了眼泪。萌娃看到自己的父母,飞奔抱住,民警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原来,萌娃和爸妈来晋江找亲戚玩,要回家时,自己贪玩又下了车,要返回去找爸妈时,阴错阳差错过了。

  晋江警方提醒,带孩子上街一定要牢牢抓住孩子的手,一定不要分心看手机,可能低头的一瞬间就会发生危险。任何时候,不要让孩子离开监护人的身边。

  (晋江新闻网记者_吴择 通讯员_曾桂蓉)

标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蒋妮蒋妮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