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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晋江发布最新通告 加强管控 举报有奖!

www.ijjnews.com   晋江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01-12 19:29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热患者

就诊管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沈阳市皇姑区某门诊部、沈阳某医院在执业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落实相关规定、未按要求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新冠疫情传播,两家机构已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相关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调查处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哨点监测作用的发挥尤为关键,为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加强发热患者就诊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出现发热症状的人员,一律到我市8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见附件1)就诊。全市其他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如违反规定诊治发热患者,将依据相关规定严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防控办设置违规收治发热病人举报电话:0595-85694494,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规收治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对举报线索经查实的给予500元奖励。

  二、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凡发现发热患者,一律要进行查验健康码、测体温、信息登记、在指定隔离点隔离,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将发热患者转送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其中:日间拨打所在地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值班电话,由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车进行转送;夜间拨打120,由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派车进行转送(见附件2)。对拒不服从转送的发热人员,相关医疗机构要立即将相关信息向患者居住地指挥部(各镇<街道>指挥部值班电话见附件3)报告,由所在镇(街道)指挥部进行跟踪,督促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管理。

  三、全市各药店在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时,必须实名登记,详细记录购买人身份证号、目前居住住址、手机号码、发病2周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所购药时症状等信息,对购药的发热患者本人还需进行体温测量,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市场监管局。对违规售药的药店,将依据相关规定严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卫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各镇(街道)防控指挥部要通过电视台、报社、海报、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在全市各类医疗机构、药店及村(社区)等场所加大全市8个发热门诊设置地点的宣传,引导全市发热等可疑症状患者自觉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五、请广大居民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不要自行购买和服用药物,不要到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治疗,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规范佩戴口罩后,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不遵守发热患者就诊管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晋江市发热门诊设置一览表

  2、晋江市发热患者转运值班电话

  3、晋江市各镇(街道)指挥部值班电话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标签:疫情防控
稿源: 晋江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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