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产业财经 >>正文

乔丹体育公开说明

www.ijjnews.com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31 11:26
  

  昨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前NBA球员Michael Jeffrey Jordan,关于中文“乔丹”的争议作出一审判决,对于其中部分相关事项,在此予以说明:

  自2012年以来,关于中文乔丹“姓名权”的行政诉讼,在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决,对我公司注册时间已经超过5年的70多件商标,包括25类中文“乔丹”商标给予了合法使用的权利,本次民事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保持一致,不会影响我公司对中文“乔丹”商标的合法使用权利

  在历时九年近百件商标争议行政诉讼过程中,国内外媒体进行了多达上万条的报道和传播,社会公众已经广泛知悉并清楚区分两者之间的关系,我公司也在积极通过各种措施力求避免混淆。

  我们尊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同时也负有依法保护我公司相关合法权利的责任。我们相信法律终究会给辛勤劳动、守法经营者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乔丹体育仍将一如既往的做好“乔丹”品牌产品,维护民族企业的成长与发展,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积极应有的贡献。

  最后,感谢一直以来支持和关心我们的所有朋友和消费者!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标签:
稿源: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