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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体育公开说明

www.ijjnews.com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31 11:26
  

  昨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前NBA球员Michael Jeffrey Jordan,关于中文“乔丹”的争议作出一审判决,对于其中部分相关事项,在此予以说明:

  自2012年以来,关于中文乔丹“姓名权”的行政诉讼,在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决,对我公司注册时间已经超过5年的70多件商标,包括25类中文“乔丹”商标给予了合法使用的权利,本次民事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保持一致,不会影响我公司对中文“乔丹”商标的合法使用权利

  在历时九年近百件商标争议行政诉讼过程中,国内外媒体进行了多达上万条的报道和传播,社会公众已经广泛知悉并清楚区分两者之间的关系,我公司也在积极通过各种措施力求避免混淆。

  我们尊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同时也负有依法保护我公司相关合法权利的责任。我们相信法律终究会给辛勤劳动、守法经营者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乔丹体育仍将一如既往的做好“乔丹”品牌产品,维护民族企业的成长与发展,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积极应有的贡献。

  最后,感谢一直以来支持和关心我们的所有朋友和消费者!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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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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