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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以来 泉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6.5%

www.ijjnews.com   泉州网  2020-11-29 10:28
  

  从28678元到39155元,泉州市“十三五”以来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6.5%

  “十三五”时期,是泉州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记者日前从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了解到,“十三五”以来,泉州市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28678元,增长至2019年的39155元,累计增长36.5%,年均增长8.1%。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4年高于城镇居民

  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泉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37275元,增长至2019年的49592元,累计增长33.0%,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15861元,增长至2019年的22142元,累计增长39.6%,年均增长8.7%。

  城乡收入差距逐年缩小,农民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十三五”以来,泉州市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已连续4年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2015年的2.35∶1,缩小到2019年的2.24∶1。

  与全省其他地市比较,2019年,泉州全体居民、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3539元、3972元、2574元,均居全省第二位,均仅次于厦门。

  GDP连续4年保持8%及以上中速增长

  “十三五”以来,全市经济稳中有进。2016—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连续4年保持8%及以上的中速增长,2019年GDP达9946.7亿元,逼近万亿元大关。宏观经济的健康稳定,为居民收入稳增长奠定良好基础。

  就业形势稳中向好。“十三五”以来,泉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维持在1.3%以下。劳务用工价格持续提高,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可达1720元/月,比2015年增长27.4%。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从2015年的21327元增长至2019年的28596元,年均增长7.6%;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从2015年的8869元增长至2019年的11759元,年均增长7.3%,成为推动收入增长的主导力量。

  全市继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足功夫。在城镇,创业者牢牢抓住泉州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从2015年的8376元,增长至2019年的11689元,年均增长8.7%。在农村,休闲农业、有机农业、农村电商的迅猛发展,推动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从2015年的5254元,增长至2019年的7924元,年均增长突破两位数,高达10.8%。

  住户存款余额从3103.2亿元增长至4290.6亿元

  “十三五”以来,大量民生红利不断释放。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多次上调,平均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5年的103.6元增长至2019年的146.6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年上涨,月人均养老金从2015年的2140.5元增长至2019年的2503.3元,保证了老年群体收入的稳定增加。

  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改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金额从“十二五”时期的20万元,提高到“十三五”时期的25万元。2019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703万人,医保报销人均比例达到56.1%。

  逐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群体救助供养标准并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其中,2019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最高达2.1万元/人·年,城乡低保标准最高达7560元/人·年。

  居民财富持续增加,人民币住户存款余额从2015年末的3103.2亿元增长至2019年末的4290.6亿元,年均增长8.4%。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从2015年的4700元增长至2019年的5596元,年均增长4.5%,对整体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3%,成为推动居民收入增长的新动力。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从2015年的283元增长至2019年的346元,年均增长5.1%。

(记者_蔡紫旻 通讯员_栾佳蓉 黄晓丹)

标签:泉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6.5%
稿源: 泉州网  编辑: 林秋梅林秋梅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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