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街镇动向 >>正文

出租房内搜出面值近3万元假币!内坑派出所破获一起持有、使用假币案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11-09 17:02
  

  晋江新闻网11月9日讯 近日,晋江市公安局内坑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持有数额较大的假币并使用假币的案件。

  收到假币一天都白忙活了

  周某在内坑镇工业区喜得狼门口摆摊卖水果,11月4日17时许,苗某到水果摊买水果,挑选了几样水果后,拿出一张50元的现金结算,周某接过来后发现这是一张假币,就叫对方换一张,苗某说自己没钱,放下水果,要周某归还50元假币就要走。周某不肯将假币归还给对方,苗某随行的两个男子下车,并威胁周某,无奈,周某只得将假币归还给了苗某。

  周某是险些吃了收假币的亏,但及时发现了,当天下午的另外两个商家就没这么幸运了。

  古山村村民许某在村里摆了个蔬菜摊,当天17时许,两名女子来到许某经营的蔬菜摊前买了花菜,两人均拿了面值为50元的纸币给许某,许某没认真看,分别给对方找零45元和44元,等到两人离开,许某才发现自己收了两张假钞。许某跟旁边的摊主谈起此事,安徽籍摊主陈某也说自己收到了50元假币,陈某随即打电话报警。

  案件破获 缴获面值近3万元的假币

  接警后内坑派出所马上展开研判、制定抓捕计划,11月5日上午10点多,内坑所民警赶赴泉州,在泉州新车站附近抓获在那附近活动的苗某和邱某。

  经过仔细调查,民警发现俩人出租房内还存有假币,迅速赶至俩人的出租房进行搜查,共搜出了583张面值为50元的假币,涉案金额达到29150元。

从出租房搜出的假币

  据邱某交代,这些假币他是在江西省奉新县以2800元找人买的,如果这些假币使用出去,将得到十倍非法获利。好在案件破获及时,只有少量假币流入市场。

  据民警调查,苗某和邱某是惯犯。自2016年12月至今,邱某因持有假币被南安、泉港和南平等地的公安机关共惩处过3次。苗某的情况同样如此,2016年12月至今,被南安市、晋江市、永春县和厦门市等地的公安机关共惩处过6次。目前,苗某和邱某已经被羁押,后续的案情将继续进行调查。

  警方提醒

  警方提醒,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持有、使用假币涉嫌犯罪,切勿为了眼前利益顶风作案,挑战法律的准绳,晋江警方将严惩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警方也提醒广大商家,假币使用现象仍然存在,任何时刻都要提高警惕,擦亮辨别真假的眼睛,不给违法犯罪分子损害自己财产安全的可乘之机。

  (通讯员_黄紫虹)

标签:假币|内坑派出所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