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晋江警方严打非法贩卖银行卡行为 815人被移送至各商业银行予以惩戒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10-23 17:32
  

  晋江新闻网10月23日讯  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当前,“断卡”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昨日,晋江市公安局通报,今年以来,该局共核查涉诈“两卡”线索855条,打击团伙5个,对172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查扣手机112部、电脑28台、银行卡200余张、手机卡2100余张。

  今年以来,晋江市公安局全力打击买卖“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犯罪行为,对所有涉案“两卡”人员逐一见面核查,对是否属于违规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等做出认定,并顺线深挖上线。该局还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局、通信管理部门加强行业内部人员的查处,对涉案人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银行、银保监局,追究刑事、行政双重责任。172名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中有行业“内鬼”15个。

  今年9月10日,晋江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晋江公安严打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公布710名惩戒名单”引发关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晋江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各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实施5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暂停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等惩戒措施。

  猖獗的银行卡买卖,为非法活动提供了机会。今年以来,晋江警方已移送惩戒名单815人至各商业银行予以惩戒,累计审核新开立企业账户10599个,对其中1569个做出不予开户决定,冻结风险个人银行账户38349户。

  晋江市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更不能买卖手机卡、银行卡和其他支付账户,对相关涉案违法行为,警方将做到违者必究、一查到底。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陈耀宗 庄凌龙)

标签:贩卖银行卡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