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上存违建隐患 池店城管责令业主拆除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10-22 17:39
晋江新闻网10月22日讯 燃气管道上,竟然有人违法建设简易木屋,埋下安全隐患。近日,晋江市城市管理局池店中队接到举报后,立即联合池店镇相关工作点到现场查看,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据悉,该简易木屋建在一条燃气高压管道上面。“这样容易造成管道被污水、雨水或者潮湿的泥土腐蚀,而且工作人员没办法检查维修,导致管道不能被好好保养,极易导致燃气泄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参与现场调查的执法人员说。
当天,执法人员向业主宣传相关燃气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经过思想工作,业主叫来工人,自行拆除简易木屋,消除安全隐患。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提醒广大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请严格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地下燃气管线保护的通知》,牢记“十条禁止行为规定”,严禁实施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施工前请及时与燃气公司取得联系协助施工,并做好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如违反导致管道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遭到损害的,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条禁止行为规定”
1.在燃气管道保护范围内严禁进行开挖、爆破、取土等作业。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燃气设施。
3.严禁建设占用地下燃气管道。
4.严禁擅自操作公共燃气阀门。
5.不得损毁、覆盖、涂改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6.严禁倾倒、排放腐蚀设施。
7.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种植深根植物。
8.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9.严禁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
10.不得盗用燃气。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王少铭 洪少钦)
标签:池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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