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建省四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20-10-18 16:22
  

  记者14日从省商务厅获悉,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复同意福州出口加工区、福州保税港区、厦门象屿保税物流园区、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这标志着福建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具有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监管,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模式,目前综合保税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最高形态。

  接下来福建省将着力把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和销售服务中心“五大中心”,继续推进落实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等各项政策,支持鼓励区内企业承接区外委托加工业务,推进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福建省还将支持在福州空港、漳州古雷港等地按照高标准建设要求,新增申报设立综合保税区,更好地服务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的经济发展。

  (记者 郑璜 见习记者 朱子微)

标签: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吴择吴择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