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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警方严打买卖、出租对公账户、银行卡 351人被惩戒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20-09-18 16:10
  

  “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利润可观,足不出户就能赚钱,干不干?”如果有人向你出这种赚钱的主意,请立即打住。这可涉嫌违法了。昨日,丰泽公安分局介绍,今年以来,该局严打买卖对公账户、银行卡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共有351名涉银行卡违法犯罪人员被惩戒。

打击行动中,警方收缴大量涉案的银行卡、对公账户等物品

  9月2日上午,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过侦查,在辖区一小区抓获涉嫌买卖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周某(男,27岁,惠安人)。经审查,周某先后出售3张银行卡给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并获利人民币4000元。民警持续深挖线索,并于当晚抓获周某上线钟某(男,27岁,惠安人)。经审讯,钟某对其购买周某银行卡后出售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9月8日上午,民警经过侦查,在丰泽区鸿兴街抓获涉嫌出租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金某(男,37岁,湖北人)。经查,金某如实交代了其出租2张银行卡并获利人民币1600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这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非法买卖、出租银行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害人害己祸患无穷。市民要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对于长期闲置或废弃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切莫贪图小利,走上非法买卖银行账户的违法犯罪道路。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记者 廖培煌 通讯员 王泉源 黄颖鹏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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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买卖银行卡 为网络赌博“洗钱”

  从一张银行卡入手,端掉一个有9人的犯罪团伙。近日,泉港公安分局介绍了该局破获的一起非法买卖银行卡案件的侦破过程。

  9月10日下午,泉港公安分局前黄派出所根据上级下发的银行卡核查线索,抓获46岁的出售银行卡男子曾某彬。据曾某彬交代,今年8月初,其朋友钟某龙以做生意为由向其借用银行卡,并给了500元“感谢费”。一周后,钟某龙带着朋友连某阳再次找到曾某彬,向其收购更多的银行卡。此时,曾某彬知道所谓的“生意”就是为网络赌博“洗钱”。贪图小利的曾某彬按照钟某龙和连某阳的要求办理了银行卡,并出售给他们。

  当晚,办案民警连夜出击,成功抓获钟某龙和连某阳。经进一步调查,钟某龙和连某阳四处收购的银行卡都再次转卖给他人。办案民警乘胜追击,于当晚抓获32岁惠安籍男子吴某彬等6人,扣押涉案手机40部,涉案银行卡100张。

  据介绍,今年8月初,吴某彬通过朋友介绍,承接了为境外网络赌博转移赃款的业务。目前,吴某彬等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庄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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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出租银行卡 将面临何种处罚

  信用惩戒: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录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法律处分: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及诈骗罪,将受到法律严惩。

  (培煌 辑)

标签:惩戒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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