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肤白貌美相亲女”骗走7男友22万元 其实她早已结婚
父母、闺蜜、同事、弟弟、妹妹,原来都是同一个人在扮演。今年26岁的江西人刘某秀,一人分饰多角,到处在网上与人“相亲”,骗取财物22万元。日前,刘某秀因诈骗罪被石狮市法院判刑。
2018年11月间,有个自称“刘某晴”的人通过QQ加了翁某为好友,“刘某晴”自称是翁某工厂同事刘某的同学。从“刘某晴”发的图片看,她是一个肤白貌美大长腿、年轻漂亮的女子。两人很快发展为情侣关系,甚至已经谈婚论嫁,翁某还加了她弟弟、闺蜜等人的微信。虽然两人从未见面,但翁某对“刘某晴”深信不疑,还通过同事刘某送水果、衣服给“刘某晴”。其间,“刘某晴”以还信用卡、购物、交房租等理由多次找翁某借款,共计7万元左右。不过,两人长时间未能见面,当翁某要求她退还部分钱款时,“刘某晴”多次借故推托。
有同样遭遇的还有赖某。2019年2月份,赖某在抖音上认识一个叫“陈某涵”的未婚女性,双方确定为情侣关系后,“陈某涵”就以结婚聘金、投资开店、买手机等理由多次找赖某要钱,共计11万余元。去年7月份,赖某要求“陈某涵”还款,但对方迟迟无法还款,赖某意识到被骗了。在交往过程中,赖某还加了“陈某涵”的父母、妹妹及闺蜜等多人的微信。
去年11月份,警方在石狮将刘某秀抓获。审讯时,刘某秀对其冒充未婚女子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刘某秀早已结婚多年,有一儿一女。2018年2月起,刘某秀开始冒充未婚女性进行诈骗。她先后在抖音、微信、QQ等交友软件上“撒网”,添加了翁某、赖某等7人为好友,与他们网恋骗取钱财。为了获取受害者的信任,刘某秀利用多个微信号扮演自己的父母、同事、妹妹等角色,共骗取22万元。
日前,石狮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公民钱财共计2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犯罪数额巨大,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4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记者 许小程 通讯员 王顺玲)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