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多名高管涉嫌侵吞超500万佣金 晋江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晋江新闻网8月29日讯 8月26日-27日,晋江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公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被告人12人。
2017年以来,原晋江某悦公司营销部门副总监被告人沙某麟、总经理助理被告人薛某、总经理被告人张某及置业顾问被告人卢某、被告人张某阳、被告人张某秀、林某钊、朱某钦等人,伙同与晋江某悦公司签订销售代理分销合同的某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股东被告人黄某及被告人简某毅通过预谋,采取将该公司自访业务篡改为某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分销业务、虚构客户索要公司点数返利等手段套取晋江某悦公司佣金,从中牟利。晋江某悦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某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佣金体系,形成自上而下的团伙作案,里应外合,分工配合,分分合合共计作案20起,涉案房产价值超5000万元,涉及侵吞佣金数额超500万元。
在实行职务侵占犯罪的过程中,某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为了不法合作的顺利进行,还多次贿送晋江某悦公司高管。为了谋取不法利益,晋江某悦公司的高管沙某麟伙同置业顾问朱某杰、林某环多次向购房客户索要所谓关系费、回扣等,涉案数额达数十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合议庭将择期宣判该案。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人员廉政教育,强化拒腐防变能力,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晋江法院携手该涉案企业组织80余名员工旁听观摩该案,让在场的企业员工亲历一次真实的司法审判和“零距离”的廉政警示教育,真正达到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以审促廉的效果。
据了解,民营企业职务犯罪一直位居民营企业经济犯罪的榜首,且作案手段不断翻新、涉案数额屡创新高、社会危害越发严重。在职务侵占犯罪中,企业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肆意骗取、侵吞公司财物,导致公司承受巨大损失;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中,企业管理人员收受贿赂,丧失基本职业道德,腐蚀企业管理制度,导致企业运营廉洁性荡然无存。民营企业的职务犯罪破坏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显失社会公平正义,极易造成公司及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最终会损害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稳定与和谐。
法官建议,民营企业应加强公司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企业人员的廉洁意识;二是加强岗位职责防控,形成互相制衡的审批制度;三是加强财务管理防控,规范财务收支的管理制度。
(晋江新闻网记者_吴择 通讯员_陈晓颖 陈德桂 尤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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