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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进行《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立法调研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20-08-05 11:06
  

让文明行为有法可依 

  近日,泉州市司法局会同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华侨大学法学院立法课题组前往鲤城、晋江、南安等6个县(市、区)开展市政府规章《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立法调研,邀请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街道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等共182人,通过座谈形式,为文明行为立法建言献策。

  座谈会上,与会人士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建议。大家对移风易俗表示欢迎和高度认可,有的提出治丧时长要严格控制不超过3天,出殡“阵头”不得超过3阵,每阵不超过10人等;有的提出要整治解决天价彩礼问题;有的提出要加强小区治理,重点治理高空抛物、装修扰民、垃圾不分类等不文明行为;还有的提出要增加文明就医内容,进一步细化政府部门职责等。

  业内人士指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文明行为立法,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有效措施。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配套立法项目,《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将把泉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及移风易俗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同时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对公共环境和公共卫生的要求,倡导用公筷、戴口罩等文明生活方式。

  (通讯员 苏世泰 记者 陈淑华 实习生 张涵)

标签:文明行为|立法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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