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晋江市卫计执法大队开展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检查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7-31 12:12
  

  晋江新闻网7月31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昨日上午,晋江市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到陈埭镇某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专项检查行动。

  “近期,有群众反映这家医院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今天我们到现场看看该医院是否还存在其他违规行为。”晋江市卫生计生执法大队案件管理室主任潘晓丰告诉记者,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医疗机构人员资质、处方药管理、医疗废弃物的处理等三大方面,通过现场检查、核查资料、随机问答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潘晓丰介绍,在检查中主要发现了两个问题,一是处方笺设置不规范,审核栏应该由药师签名;二是抗生素分级管理不规范,医生未取得相应资格开具特殊使用级抗生素。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开具监督意见书责令该医疗机构整改,后续还将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参照福建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现场发现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医生开具特殊使用级的抗生素氨曲南。

  据悉,2018年以来,晋江市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管理,每个年检周期有15分,针对医疗机构相应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分,记满15分则需要延缓年检1-6个月,延缓期间除已收治住院的病人不得对外开展诊疗活动。

  (记者_张茂霖)

标签:卫计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