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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政策延长至年底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7-27 09:03
  

  晋江新闻网7月27日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近日,泉州市发改委转发省发改委通知要求,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延长至2020年年底,经测算,今年下半年可减轻泉州市企业用电成本负担约3.5亿元。

  据悉,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等就发布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通知要求,晋江推动落实相关企业用电费用减免政策,自2月1日起,晋江市实行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减免5%政策。至6月底,该政策惠企数量达12.53万户,减免相关费用达1.15亿元。

  根据通知要求,晋江市执行工商业用电单一制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两部制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电网企业在计收电费时,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即减免5%。

  通知明确,各县(区、市)发改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督促指导电网企业抓好政策落实,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的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

  该政策从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方面,帮助企业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

  “考虑到疫情未来较长时间里对企业方面仍有影响,相关政策的延续也旨在更长效地帮扶企业。”晋江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延长用电减免政策,将直接作用于电力相关计价系统中,企业通过系统在实际的用电过程中就直接享受相关用电费用的减免。

  (记者_柯国笠)

标签:六稳六保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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