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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因施工引纠纷 民警赴现场调解矛盾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7-19 09:40
  

  晋江新闻网7月19日讯 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基层单位,是保民平安、为民服务的排头兵,每天帮助辖区群众的大事小情少不了。15日下午,晋江市公安局东石派出所就接到一群众报警,有人把他一辆挖机的玻璃砸破了,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调解。

  民警王江彬出警到现场发现,报警人和肇事方是同一个工地的两个施工方。

  “道路硬化还没完工,小车能过,大车不让过,我又不是故意挡路的,干嘛砸我车玻璃。”报警人王某一见到民警,就拉住民警说。

  “你挡路还有理了,我这批石材急着要,耽误工期你负责吗?”另一方张某不甘示弱,也抢着说道。

  原来啊,王某和张某他们都是东石镇永湖村一小区工地的施工方,王某是挖机师傅,张某则负责运载石材。当日因为进工地的道路硬化作业还未完工,只允许小车通行,而张某装载石材用的是大货车自然被拦了下来。着急赶工期的张某找到王某协调通行未果,两人一言不合便吵了起来,张某一生气捡起地上的碎瓷砖就砸向王某的挖机,车玻璃被砸出一裂痕。

  “你们都是服务同一个工地,这样一闹不就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天气这么热,大家出来干活和气才能生财。路被挡了,应该与人好好协调,再不行和工地老板说说,不管怎样,都不能砸人车玻璃,砸人车玻璃是违法的。”王江彬说道。

  “我这是一时冲动,警察同志给个机会,坏的玻璃我赔。”在民警的一番调解下,张某意识到了错误,主动向王某道了歉。王某也表示理解,最后以张某向王某赔偿1500元,双方握手言和。

  一起因施工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为了防止张某因工期被耽误而遭受损失,王江彬还陪同张某找到工地老板,帮忙协调工期给予宽限。

  (晋江新闻网记者_吴择 通讯员_庄凌龙 叶雅旋)

标签:施工纠纷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秋梅林秋梅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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