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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烧伤要赔偿 多方参与共评理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7-13 16:04
  

  晋江新闻网7月13日讯  邓某系池店镇某公司员工,公司提供一幢民宅无偿给工人居住。去年12月10日凌晨2时多,该民宅发生火灾。公安机关初步认定系人为纵火引起的,并于当日凌晨5时多抓获犯罪嫌疑人彭某。因该纵火事件造成邓某不幸烧伤,邓某要求公司赔偿相关费用。

  得知此事后,池店镇随即组织评理员对该事件进行评理调解。首先,派出所民警介绍案件发生经过。接着,由劳务站相关负责人解读了工伤认定的标准。同时,法律顾问也指出邓某被烧伤事件,侵害方是彭某,公司并非加害方。最后,评理员表示火灾意外造成邓某受伤,彭某已被关,导致邓某求偿受阻。晋江老板历来有乐善好施的传统,公司对受伤工人,可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适当补偿,帮助邓某渡过难关。

  经过评理,双方同意由公司支付邓某5万元补偿费,该费用包含邓某非因工受伤乙方承担补偿责任及可能存在的赔偿责任。最终,双方签订协议书,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记者_许洋洋 通讯员_李静吟)

标签:工人烧伤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谢飞明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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