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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公布小学招生意见!快看你的孩子读哪所学校

www.ijjnews.com来源:泉州晚报2020-07-01 10:07
  

  刚刚,鲤城区教育局出台了《关于2020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了公办、民办小学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等。今年最重要的变化是,民办小学由自主招生改为网上填报志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分批次电脑派位录取。

  小学招生政策有不少变化 

  鲤城区教育局教育股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该区小学招生政策呈现八大特点:

  一是公办小学依旧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是公办小学招生计划数增加。鲤城区实验小学总校增加2个班,泉州市昇文实验小学增加1个班,新村小学增加2个班,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增加2个班,充分挖潜扩容,增加公办学位。

  三是全区民办小学各批次招生都统一在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实行网上报名。值得注意的是,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纳入鲤城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优先面向鲤城区招生,再面向除泉港、德化以外的泉州市范围招生。

  四是民办小学优待对象范围扩大。除跟公办小学一样的优待照顾对象外,还包括该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和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五是各民办小学在学生家长注册时,应与每一位学生家长签订《鲤城区规范民办小学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六是制定《2020年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服务指南》,对民办小学报名录取办法做了详细介绍。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公办小学就读,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小学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局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服务区公办小学就读。

  七是严格控制学校班生规模,各小学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数不得超过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数,原则上一年级新生每班班生额45人,最多不超过55人。招生期间对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及时完善与健全应急预案及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同时,制定招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

  八是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做到全覆盖、零拒绝。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小学融合教育试点校可以适当放宽招收学校服务区外的残疾适龄儿童。

  公办小学按户籍划片招生 

  鲤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实行各公办小学划片招生。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 具体招生对象如下:

  1.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及住房产权证明)。

  2.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及住房产权证明)。

  3.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4. 符合有关照顾优待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73141部队干部子女直接入读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

  5.符合《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及《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 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规定的有关照顾优待政策。

  非鲤城户籍的随迁适龄子女

  以暂住地就近申请登记入学 

  为切实保障随迁适龄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鲤城区统筹安排公办小学接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随迁人员在鲤城辖区内务工且具有本区“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下称“两证”)的,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小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两证”指: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鲤城区内实际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居住证(居住证签发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前)、务工证〔在鲤城区与企业签订的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鲤城区务工、经商〕(签发时间截止为2019年9月1日前)。

  按照2019年秋季招生预告,从2021年秋季起,“两证”签发时间均需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

  2.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并务工在中心市区的人员(下称“五区人员”),属于人户分离(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前)。

  从2021年秋季起,“五区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入学时,须提供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证明时间2021年3月1日前)。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随迁适龄子女原则上以暂住地(居住地)就近申请登记入学。居住在老城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到立成小学、东门实验小学、新村小学、新隅小学、昇文小学、鲤城实小金山校区、鲤城实小笋浯校区申请登记,居住在新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应片区学校申请登记。

  若符合招生规定的随迁适龄子女申请登记人数超出学校的实际容量,由鲤城区教育局组织采用随机抽号方式确定入学对象,参加随机抽号而落选者,由鲤城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若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在鲤城区就读机会。

   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

  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鲤城区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鲤城区户籍的,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鲤城区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鲤城区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执行。

  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鲤城区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鲤城区生活而要求在鲤城区就读小学的,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台办、财政厅、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要求,由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近入读。

  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鲤城区就读小学的,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外国学生由市、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读。

  民办小学7月27日起网上报名

  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所民办小学 

  鲤城区地面现有4所民办小学,原则上在鲤城区范围内招生,属于泉州市教育局审批或寄宿制学校的,经学校申请,泉州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一般不实行全市范围内招生。

  报名对象为:1.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7月份提交佐证材料,8月3日-8月12日区教育局审核报名资格并公示各民办小学优待照顾对象)。2.户籍关系在鲤城区及暂住在本区的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随迁适龄子女。3.经泉州市教育局审批同意跨区报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交户籍、房产或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鲤城区民办小学各批次招生都统一在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7日8:30至8月2日18:00。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陆“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填报志愿。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所民办小学,同时应向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报名。

  双(多)胞胎子女申请以捆绑方式、用同一报名号参加电脑派位的,应填写《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并将户口本、出生证等证明材料于8月10日前送鲤城区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捆绑。

  民办小学分三个批次招生和录取

  未被录取有公办小学“兜底”

  民办小学分三个批次招生和录取:第一批次:单列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由鲤城区教育局审核,照顾人数直接从学校招生计划数中扣除,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派位录取。第二批次:优先录取鲤城区常住适龄儿童(指鲤城区户籍适龄儿童,鲤城区随迁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第三批次:若有剩余学位,录取鲤城区外常住适龄儿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的跨区招生范围内)。电脑派位工作由鲤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和制定具体操作规则,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将邀请公证机构、民办小学校长、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电脑派位结束后,录取结果通过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公布,学生家长通过注册帐号自行登录查看,同时鲤城区教育局将向市教育局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查询。

  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8月20日前民办小学将学校新生注册花名册送交鲤城区教育局备案。民办小学若招生计划数未招满的,学校可向鲤城区教育局申报自主招生补录并递交其方案,经该局批准后按规定自主招生补录,但不得录取已被其他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到公办学校就读;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教育局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服务片区公办学校就读。

  鲤城区小学招生程序和时间 

  7月8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一)招收片区内适龄儿童的程序和时间

  7月27日--8月2日:各小学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8月10日--8月12日:各小学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20日前:各小学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二)招收非鲤城户籍随迁适龄子女的程序和时间

  7月29日--8月4日:相关小学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8月10日--8月12日:相关小学汇总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20日前:相关小学公布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三)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的程序和时间

  同招收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的程序和时间。

  (四)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和派位时间

  7月27日—8月2日报名,8月3日—8月12日鲤城区教育局审核报名资格并公示。如有超过招生计划,8月14日—15日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并公布派位录取名单。

  (记者 曾聪虹)

陈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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