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晋江市启动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6-05 08:55
  

  晋江新闻网6月5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民政局了解到,晋江日前出台《晋江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应新时代的民生兜底保障体系,探索建立解决贫困问题长效工作机制。

  帮扶对象分为本地户籍困难对象和非本地户籍困难对象。其中,本地户籍困难对象包括兜底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其他特殊困难对象;非本地户籍困难对象为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事件、自然灾害(疫情)等重特大急难事件的晋江市引进人才和持有晋江市居住证或在晋江缴纳1年以上社保且居住在晋江市辖区内的外来人员。

  针对这些帮扶对象,将从生活救助、急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司法救助、发动社会参与等八个方面展开帮扶。

  晋江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晋江于今年4月被列为省级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单位。此次试点工作要主动摸排低保及特困、低收入对象、“老、弱、病、残”等其他特殊困难对象,建立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库。各社会救助主管部门及各镇(街道)围绕信息库,综合评估对象困难需求,落实落地各项帮扶服务措施,打造加强版“8+1”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确保全面小康“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记者_沈茜  通讯员_丁雅丝)

标签:特殊困难群体|帮扶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