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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南平、平潭发布开学时间!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20-04-30 19:09
  

福州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经福州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研究同意,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有关学段(年级)开学时间安排如下:

5月8日安排全市中职学校、高职院校、本科高校、研究生毕业年级和其他年级有重要科研任务的学生按错峰错时原则复学,以及安排毕业实习(顶岗实习);

5月11日安排全市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小学六年级复学;

5月18日安排全市小学三、四、五年级复学;

5月20日全市中职学校、高职院校、本科高校和研究生非毕业年级按错峰错时原则复学,实行分批错时返校。

小学一二年级、幼儿园具体开学时间待省教育厅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特殊教育学校与幼儿园同批开学。

上述学段(年级)目前尚在国(境)外的师生一律不返校。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认真按照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防控责任、评估督导、健康管理、物资保障和教学管理等各项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4月30日

南平

南平市2020年春季学期

各学段开学公告

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经综合研判:

5月6日安排全市中职学校、高职院校、本科高校、研究生毕业年级和其他年级有重要科研任务的学生按错峰错时原则复学,以及安排毕业实习(顶岗实习);

5月11日安排全市中小学其他年级(含特殊教育学校,除小学一二年级和幼儿园外),全面复学;

5月20日全市中职学校、高职院校、本科高校和研究生非毕业年级按错峰错时原则复学,实行分批错时返校。

上述学段(年级)目前尚在国(境)外的师生一律不返校。

小学一二年级、幼儿园具体开学时间待省教育厅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认真按照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压实各级属地责任、教育部门主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大局意识、杜绝麻痹思想,科学制定返校复学具体方案、充分储备防控物资、全面做好校园消杀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房屋安全排查,严格校园管理、统筹教育教学管理、科学安排教学计划,全力做好“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复学”,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南平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30

平潭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

2020年春季学期各学段开学公告

第3号

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将我区学校部分年级开学日期公告如下:

1.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平潭校区),毕业班于2020年5月6日起安排顶岗实习,拟定于5月17日起陆续返校;其他年级视毕业班返校情况再定。

2.平潭职业中专毕业年级于5月6日开学,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同步于5月6日起安排,其他年级学生5月20日按照错峰错时原则复学,实行分批错时返校。

3.全区中小学其他年级(除小学一二年级、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外)于5月11日全面复学。

上述年级目前尚在国(境)外的师生一律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各校要继续妥善做好国(境)外学生线上教学等工作。小学一二年级、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返校时间由省教育厅另行研究确定。

特此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30日

via:海峡教育报、南平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标签:开学|开学时间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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