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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晋江全市严禁这样做!

www.ijjnews.com   晋江经济报微信  2020-03-23 16:36
  

致全市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

  又是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清明时。清明节是我们祭奠逝者、缅怀先烈、感恩先人的传统节日,清明期间也是我市森林防火重要期。今年清明,适逢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森林生态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谨记清明期间全市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期间发布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每年3月25日至4月15日,在全市林区实行禁火,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林区内违规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如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85660119或12119)

   二、严禁上山祭扫。根据《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7号通告》精神,清明节期间,因新冠肺炎疫情尚未解除,严禁上山祭扫,各个上山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站,劝返上山祭扫人员。全市暂停市殡仪馆、公墓区、各镇(街道)村(社区)骨灰堂、安息堂、寺庙等提供骨灰寄存的场所和非集中安放的零散坟墓扫墓祭祀活动。请广大市民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并积极动员海外亲属、在外经商、务工等亲属,暂不返乡祭扫,防止疫情回弹和反复。

  三、提倡文明祭扫。祭扫重在表达感情,只要情感真挚,不管在什么地方祭扫,都可以追思亲人。积极倡导通过家庭追思、网络祭扫等方式来怀念逝者、寄托哀思,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变实地实物祭扫为注重精神传承,营造文明祭扫的社会氛围。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同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主动参与和支持我市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共同保护好我市宝贵的森林资源,共同为疫情防控大局出力。

  祝广大市民朋友身体健康。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2020年3月

标签:清明|公开信
稿源: 晋江经济报微信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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