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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首份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证明书“落户”七彩狐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2-27 09:16
  

  晋江新闻网2月27日讯 24日,晋江市七彩狐服装织造有限公司收到由晋江市贸促会开具的不可抗力证明。这也是晋江市首份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这一证明将助力七彩狐最大限度减轻因疫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

  “我们有一笔货值100多万美元的订单,年前生产到半成品阶段,因为疫情关系停工,现面临延迟交货的情况。”七彩狐董事长洪建库告诉记者,德国进口商知道国内疫情,也对此表示理解,但要求该公司出具官方提供的不可抗力证明,才能与终端买家百货公司协商;如果不能出具,企业不仅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商誉也会受到影响。

  了解情况后,晋江市贸促会第一时间帮忙办理,七彩狐最终在2月24日下午拿到不可抗力证明。目前,该公司正积极与德国客户协商。实际上,七彩狐遇到的类似情况不止一起,如果首次尝试顺利,将考虑后续参照此法与其他客户沟通。

  据了解,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是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应申请人的申请,向申请人出具的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的证明,属于国际商事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该证明可以帮助受不可抗力事实影响的企业增强在相关合同项下援引“不可抗力”合同条款进行全部或部分免责的证据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疫情期间,晋江部分企业在货物及物流方面遭受严重影响,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或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晋江市贸促会会长蔡育树告诉记者,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授权,晋江市贸促会正式接受企业关于出具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申请。

  疫情发生以来,晋江市贸促会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网络一对一联系重点企业等方式,引导企业办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现有7家企业在线咨询相关问题。

  晋江市贸促会提醒,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本质是关于客观事实情况的证明,而非企业合同免责的“王牌”,针对部分企业提出时间段不适用的问题,需由企业提供当地政府或者权威部门出具的复工证明类文件,如文件上有“批准XX日复工”等措辞,则可作为佐证材料研究判断,如无法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晋江市贸促会暂时按照正常情况出证。

  记者_巫舒静 施珊妹

标签:服装|疫情|疫情防控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琳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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