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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发布最新通知:加强“五小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防控工作!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2-25 21:05
  

  为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五小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导则修订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0〕57号)文件精神,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落实防控职责

  (一)属地为主。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严格按照防控要求抓好“五小行业”、村级农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日常管理,以村(社区)为单元,构筑覆盖全市 “五小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网络。

  (二)主体责任。行业经营者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员工、消费者及经营场所的管理责任,建立应急处置预案,责任落实到人,并指定专人向属地村(社区)报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

  (三)主管负责。市各主管部门要牵头落实所属企事业单位、场所及所管辖行业疫情防控要求。市林业园林局牵头落实全市公园、广场等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市民宗局牵头落实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市商务局牵头落实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疫情防控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餐饮业、食品店、小超市、小药店等疫情防控工作;市卫健局牵头落实理发店等疫情防控工作;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落实环卫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牵头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四)分组督导。由市林业园林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局等职能部门组建5个指导检查组,划分区域指导检查有关单位做好“五小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二、明确管控内容

  (一)落实健康管理要求。全面建立“五小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者及员工健康信息档案,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从业人员每日至少两次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记录,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市主管部门报告,并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不得延误。配置电子体温测量设备,完善监控记录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必须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记录,发现发热等问题及时引导顾客到指定医院就医。

  (二)储备足量防疫物资。配置专门的防疫物资(消毒液、口罩等),设立专门的物资进货、使用、储备记录,确保满足防疫需求。

  (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和进店顾客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禁止出现口罩不遮口鼻等不规范现象。接触直接入口的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手套等防护措施。各经营场所经营者和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要劝阻未戴口罩的人员入场,对不听劝阻者立即报警,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四)做好卫生消毒工作。按照防控操作流程,每天至少开展2次消毒,人员密集接触区域消毒时间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并做好记录,留档备查。禁止使用中央空调,首选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通畅,确保经营场所良好通风。

  (五)严禁室内人员聚集。经营者应当采取排队间隔收银(保持1米间隔)、限制进店人流、减少店内滞留时间等相应措施严禁店内人员聚集,坚决制止店内聚众打牌、扎堆泡茶现象。理发店应当实行快剪,不洗不吹,禁止在店内排队等候。餐饮店全面推行打包服务、外卖服务,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禁止在店内围桌聚餐、聚众饮酒。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要采取分时段进出、控制人流等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六)加强人员宣传引导。在入口明显区域张贴温馨提示等宣传材料,引导顾客及市民配合体温测量,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

  三、提高管控要求

  (一)入户摸排。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要成立工作专班,严格按照防控要求,逐一对辖区内“五小行业”及村级农贸市场进行入户摸排,逐一督促经营者落实人员管理、口罩佩戴、体温检测等防控要求,全面掌握情况。

  (二)宣传指导。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充分发挥网格排查作用,向商家发送疫情防控告知单、复工防控措施提醒等,利用短信、微信等形式及时告知最新防控举措和扶持政策,实现疫情防控宣传内容全覆盖。

  (三)巡查检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片区责任人要每天两次对所辖片区进行巡查检查,确保各个经营主体疫情防控管理到位。

  (四)指导约束。各指导检查组务必加强指导检查,增加检查频率,及时汇总指导检查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涉及镇(街道)要立即整改落实,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对象报送相关执法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停业、关闭等措施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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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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