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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干货】各级关于扶持、支持企业发展和复工复产政策汇编

www.ijjnews.com   晋江政策在线综合  2020-02-24 00:19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务院、各部委、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和通知。今天,政策君为大家进行了一番整理,方便大家查阅。

全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为更好发挥税收支持疫情防控的职能作用,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共涉及四个方面12项政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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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在2月6日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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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支持复工复产十条

为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2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支持复工复产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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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

2月2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就指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企事业单位稳步有序复工复产,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各单位暂停指纹考勤、减少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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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福建省人社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健委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福建省人社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健委在1月29日发布《关于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劳动保障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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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十二项措施的通知

2月2日福建税务公布了12项举措,其中包含有6项举措支持医疗救治、民生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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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

2月6日,福建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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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的意见

2月9日,福建发布《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的意见》,提出7个方面21条具体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到位,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有力有效推进生产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为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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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企业债券对疫情防控的支持与保障工作,2月10日,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工作的通知》,明确六条措施支持疫情防控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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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 省工信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卫健委联合出台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十二条措施

为解决企业复产的用工困难,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健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出台一系列暖企措施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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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用工服务导则

为全面复工复产,有序有力有效打通操作链,20日我省出台了《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用工服务导则》,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点对点”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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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支持加快口罩和防护服应急物资生产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加快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经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在2月5日提出4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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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减轻中小微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的通知

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月7日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减轻中小微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用人单位可延期3 个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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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打通“五难”操作链实施方案

2月19日,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泉州市打通“五难”操作链实施方案》,聚焦企业用工难、疫情防控难、交通物流难、供应链协同配套难、市场拓展难等“五难”操作链,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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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农业生产复工复产九条措施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复工复产,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2月19日发布《关于支持农业生产复工复产九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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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转产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十一条措施的通知

2月4日,晋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企业转产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十一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十一条”),支持企业加班加点、满负荷生产,尽快扩大转产或扩大产能,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最高补助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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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晋江市人民政府在2月4日发布《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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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三条补充措施的通知

2月4日,晋江市出台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晋政文〔2020〕22号),为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在对接省上、泉州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晋江市实际,在2月14日提出以下三条补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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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

和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十二条保障措施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及我市有关部署精神,按照“防控到位、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必须复工复产”“复工复产条件不具备的必须帮扶创造条件”的原则,进一步支持企业和项目有序、有力、有效复工复产,晋江2月15日再出十二条保障措施,支持企业和项目有序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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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

企业停厂停工,工资怎么算?疫情防控中的这9个法律问题,你必须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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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下调、房租减免、社保延期缴纳……福建中小企复工“宝典”,请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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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政策在线综合

标签:疫情防控|复工复产
稿源: 晋江政策在线综合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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