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积金新规!允许受疫情影响企业缓缴!
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减轻中小微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用人单位可延期3 个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今天,记者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该中心日前发布了相关通知,有效期至今年6 月30 日。
根据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用人单位可延期3 个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困难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 个月内恢复缴存。另外,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缴存企业的职工如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因疫情影响一次性补缴月份可视同正常缴存。
疫情期间,如需办理公积金业务的企业或市民,请尽量选择到泉州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目前,泉州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已开通单位业务和个人业务,其中单位业务可网上办理公积金开户、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个人账户设立、单位汇缴、公积金封存、公积金启封、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缴存基数调整、公积金补缴、个人注销、转入托管账户、省内转移转入申请、职工信息变更等。个人业务可网上办理离退休提取、离职返乡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银行卡绑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个人账户信息查询、个人贷款基本信息查询等。
如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职工,请至少提前一天通过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官网(http://qzgjj.quanzhou.gov.cn/)进行预约,凭手机预约短信并接受体温筛查、佩戴口罩检测后进入服务大厅办事,无预约人员一律不予以进入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记者:谢曦、李波玲 通讯员:周育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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