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 >> 晋江在行动 >>正文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简化治丧活动的通知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1-30 12:27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简化治丧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根据国家、省、泉州市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简办丧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缩短治丧时间。

  疫情防控期间,举办丧事不超过3天,从死亡当日起算(以村居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为准;18:00以后死亡的,从次日起算)。各镇(街道)殡仪服务站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接到治丧服务需求信息时主动询问死亡和出殡时间,做好本通知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缩减治丧规模。

  严格控制吊唁、仪仗、送殡等治丧环节参与人数,防止人群聚集。

  (一)控制吊唁对象。倡导通过电话、微信等通信工具报丧和表达哀思、进行吊唁;单位、机构、社会团体如确须登门吊唁,应采取派代表的方式,人员控制在2人以内。

  (二)不办“公饭”和“答谢席”。丧属和丧事承办人、委托代理人不为吊唁、帮事、送殡等人员提供聚餐伙食。

  (三)不举办火光、功德等引起人群聚集、流动的法事和相关民俗活动。

  (四)不举办大规模出殡前祭拜活动。

  (五)控制送殡人数。不举行游丧仪式,不使用“阵头”等仪仗;灵车一律直接开至治丧地点接棺;送殡大客车不超过1辆。

  三、加强防疫工作。

  举办丧事期间,每天要对举办场所至少进行一次消毒,丧事结束后要开展全面消毒;丧属和吊唁、帮事、送殡人员要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市殡仪馆相关人员身体状况要良好,并一律佩戴口罩。

  四、实施报备程序。

  各村、居委会接到辖区人员死亡报告信息时,应指定一名干部全程跟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和相关督促协调工作,将本通知张贴在办丧场所,并向所在镇(街道)报送《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丧事报备表》,同时要求丧属(或丧事承办人、委托代理人)指定专人填写《吊唁人员、访客登记表》送村(居)委会留存;各镇(街道)殡仪服务站接到治丧服务需求信息时,应填写《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丧事服务报备表》报送至市殡葬管理所。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凡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虚开死亡时间证明或为超期治丧提供便利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1.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丧事报备表

  2.吊唁人员、访客登记表

  3.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丧事服务报备表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标签:疫情|疫情防控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