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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8号通告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20-01-28 19:20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市农贸市场摊点、餐饮店(小餐馆)、小型商超(商铺)以及流动摊点等一切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早晚两次测量体温,全力配合相关健康管理。若不配合,将由属地镇(街道)、卫健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予以强制关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标签:疫情|疫情防控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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